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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用赔偿金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上述六条中任意一条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辞退,并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二、单位赔偿金要怎么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计算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 临时工...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
      北京东城区劳动仲裁争议律师业务范围是什么?一、劳动律师 1、劳动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资质,以劳动和工伤方面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 2、劳动律师的出现是律师专业化分工的必然要求,也是构筑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益组成部分。 3、劳动关系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劳动...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一、事故装病的误工费是否需要进行支付? 事故装病的误工费用是不需要进行支付的,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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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关于入职和转正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什么地方
      劳务派遣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其方便高效等多种原因而经常被用工方采用。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范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


·厂里不发工资怎么办
      投诉或者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且核对好证据原件。虽然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代为当事人出庭,但是不排除当事人想要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辩论或者想要旁听,因此在开庭前最好征询当事人意见,以免开完庭以后当事人对律师有意见。如果当事人不参与庭审,则要事先和当事人联系好...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院规定了仲裁时效为一年的时间,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则是劳动者们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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