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且核对好证据原件。虽然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代为当事人出庭,但是不排除当事人想要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辩论或者想要旁听,因此在开庭前最好征询当事人意见,以免开完庭以后当事人对律师有意见。如果当事人不参与庭审,则要事先和当事人联系好证据原件的取得方式,方便庭审时质证;如果当事人要参与庭审则可以交待当事人开庭时带齐证据原件,对于证据较复杂的案件我还是建议提前与当事人核对原件较为稳妥;2、 再次审查己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列明对方当庭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己方的证据虽然在立案时已经过了严密的考量,但是不排除有疏漏的地方,况且有的证据本身存在缺陷。开庭前要准备好对方在质疑证据瑕疵时已方有理有据的答辩意见,不要在当庭被质疑时因未事先准备而回答含糊,回答含糊虽不会成为对己方不利的证据,但也不足以让人信服。3、 仔细审查对方的证据材料,找出漏洞。质疑证据瑕疵有可能打乱对方阵脚,同时也可以使法官产生倾向性的意见,即便这种意见法官不会写在判决书中,但是会成为证据链中一个有用的环节。但是质疑时要注意,一定要清楚明白,直接指向案件的某个关键环节,我的毛病是话说得不够透彻,还有点话没说完的感觉,犹如隔靴搔痒,这样很有可能瞎忙活。当然,犀利是律师一生都要练习的本领。4、 列好法官可能会在庭审时问到的问题,尤其是双方证据均无法直接证明的焦点问题,并根据双方的证据材料准备好答案。法官在庭审调查阶段问到的问题既是法官写判决的依据,同时也代表了法官的倾向性意见。前者例如劳动争议案件中法官会问员工的入职以及离职时间,因为他要确定工作年限以此计算经济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庭前准备好法官可能问到问题的答案并找出相关法律依据,做到慢条斯理、有礼有节,即便遇到脾气不好的法官,也可以不卑不亢;同样,庭审时记下法官的倾向性问题对法官的大致判决思路就会有一定的了解。5、 查询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每以此做到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同时在收到对方反驳时也可以沉稳应对。二、质疑对方证据漏洞的情况有哪些?1、当庭没有原件的证据一律存在漏洞。2、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该证据所依附的法律已发生了变化。4、证据证明的内容与常理不符。5、证据已过了有效期限。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决定庭审过程中,律师所代表的当事人一方的利益的获得的多少,如果律师的庭前准备工作完善,在庭审过程中能从容应对法官和对方的质疑和刁难,那么,己方法庭诉讼的胜诉几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同时,律师的庭前准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其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水平。


·入职后两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入职后两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签订,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一个月正常工资,一个月双倍工资,有经济补偿。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劳动法辞退赔偿金新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


·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的合法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 水利工程从古至今一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之前的南水北调,水利工程不仅是为了沿岸民众提供水源,大型水利工程还可提供水力资源,一旦决堤,下游就会被水淹没,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怎么划分?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国家里,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是非常重视的,我国的有关法律也是明确表明了一些有关未成年人的工作问题,在我国,一般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进行一定的工作,我们就可以称之为童工,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规定 《劳...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其是如何规定的?对于工程质保金,简单来说就是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一项工程建设中,如果其质量经过有关部门检测之后评定为合格,那么相应的质保金就可以依法进行退还。相信说到这,您一定还有疑问,那么公路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疑...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在所有的建筑工程当中质量验收是其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合格的话,那么才能够进行算是整个工程的完成,在中国驻站质量安全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因为我们国家确实也存在着许多豆腐渣工程。对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试用期包括在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这是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要求的。而试用期本身也是属于一种考察阶段,此时虽然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弱,但也是提供了相应保护的,这点还请放心。而在试用期内也允许解除劳动合同,那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有赔偿吗?我们结合下文内容进行了解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


·工伤鉴定了就可以申请单位赔了吗?
      工伤鉴定了就可以申请单位赔了吗? 1、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