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

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的计算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后起诉的案件是否应该受理。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另一方若对裁决不服,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起诉,部分法官认为另一方是对同一裁决不服起诉,法院对先起诉的案件也会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不需再受理另一方起诉;部分法官则认为,诉权是由法律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只要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则必须受理,双方互为原、被告。

二是受理后合并审理还是分案处理。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湖南省高院2009年5月2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合并审理,分案作出处理。并案审理应理解两个案合并成一案,但是是将前案并入后到后案中还是将后案并入到前案中,亦或合并成一个新案未予规定,且二案并成一案后,另一案(案号)是否应裁定终结诉讼;合并审理应理解为将二案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但案件数量不变。

三是审结后送达裁判文书及上诉的处理。若并案审理,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一份裁判文书,该文书应该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体处理结果,但案裁判文书中,是否应对合并审理的情形予以叙明亦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对另一案法院是否应当出具其他裁判文书对被并案件的处理作出说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判决不服,对并案的判决进行上诉的话,是否也需就被并案件上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仲裁也是属于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方式,而对于仲裁的裁决只要一旦判定就需要双方遵守,但对于一方如果不服的话那么完全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从而再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这样双方的纠纷才会进行解除。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但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就会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的,不仅在位期间不得作为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时...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0]12号) (一)第一条规定劳动...


·在我国2023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
      其实只要工伤以后影响到员工的劳动能力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尽管说在工伤伤残级别鉴定当中,鉴定结果显示为九级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但是工伤鉴定显示为九级以后,员工本人也要知道在我国2018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这是除了医疗费和其他花销以外,关于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问题。 一、在我国...


·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一个好的,完整的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肯定还需要进行装修以后,才能被您使用。生活中,即使是我们您买的房子也是如此,房子装修的时候,势必会有油漆工程的存在。油漆工程完工以后,如果不进行验收的话,也会带来不少的麻烦。那么,油漆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呢? 油漆工...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原始股怎么处理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有什么职责? 工程质量问题是整个工程进程中最应注重的,一旦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可能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因此需要有人或主体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出了意外或者事故,这个负责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谁?都有什么职责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能辞退员工的依据是什么
      就算是在世人眼中特别理智严肃的各种法律规章制度,终究也是要强调一个人文关怀精神的,所以在劳动关系当中这个道理都是相通的。如今社会职场当中性别歧视的状况越来越严重,大多数都是因为女职工在参加了工作以后不可避免的,因为怀孕的原因有产假等一系列正常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内容主要...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药店兼职劳动合同怎么写? 药店兼职劳动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国籍...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