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下属于有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属于有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二、哪里能解除事实婚姻如果是19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果是事实离婚要离婚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分居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如今在我国已经很少见了,按照有关规定,自1994年2月之后,即使男女没有登记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也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处理。于是,对于解除事实婚姻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规定的方式就不同。尤其是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原则上是由当事人协商解除。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需要解除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最好只在双方都协商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抚养权的决定,所以您有需要了解的可以往下接着浏览参考,那么对于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下面一起来具体的关注看看到底如何能够合法有效的解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自愿变更子女抚养到哪里办理?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


·新婚姻法 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一般都会购买婚房,在现实中买房的情形是比较多的,有时是夫妻双方自主购买,有时是父母出资购买,也有可能是采取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都会涉及到在非那根产证上加名字的...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
      现实中,有的夫妻最终选择的是以起诉方式来离婚,当然这通常是迫不得已下的选择。与此同时,也有人在咨询,到底这个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条件 一般夫妻离婚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婚前女子做生意得到的财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但是婚后这部分的生意盈利将会成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婚前财产注意事项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根据什么判定? 未婚子女抚养 问题和离婚一样需要遵循法规来决定哪一方抚养子女,子女归属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龄、子女意愿和夫妻双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也可协商,若有能力但拒不执行的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中包含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吗 不包括间接损失、可得利损失,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重点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双方争夺的重点,那么双方是子女的父母谁都不想和子女分开,但是如果已经失去子女的抚养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那么离婚后如何重新要回孩子抚养权?首先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同意,如果协商不行可以通过法院途径解决,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法律规...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1、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


·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
      女方的陪嫁离婚归哪一方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