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有关系没劳动的“形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没关系的实际劳动关系,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签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什么关系呢,虽然也存在劳动关系和法律效应,但和普通的聘用是不一样的。至少在合同期限方面,派遣合同要求两年以上期限,而普通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商量的时间来定,并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在签订派遣合同的时候需要多加留意细节。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有哪些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死亡职工的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


·员工存在精神病属不属于工伤?
      员工存在精神病属不属于工伤? 一、员工存在精神病属不属于工伤? 一般不属于,但如果是工作原因引起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


·我国惠州工伤鉴定伤残费用多少钱?
      我国惠州工伤鉴定伤残费用多少钱? 工伤鉴定费是由各地物价局根据所在地的生活、经济水平综合考量制定的,所以各地都是不同的,大约在300到400之间。 但是不管工伤鉴定费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工伤鉴定费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
      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我国的工程质量在我国法律法规的严格把关下,越来越有保障。任何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必须要有专门的单位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是需要负责的。对于在我国监理对工程质量付责多少年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您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的规定是什么?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引起的,一方主张与对方并没有劳动关系,但另一方则表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应首先解决双方的劳动关系问题。那劳动纠纷中如何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
      工作过程中中暑属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中暑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格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工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验收,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给很多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都赢了算不算终审
      算的。二审判决已终审的劳动争议案件,即判决送达即已生效,单位不服不能上诉到高院。劳动者对二审判决结果能申请强制执行。通过二审后终审,二审终审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上诉,只能向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诉,但一般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劳动纠纷的民诉案也不例外。二审判决后,...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