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赌场,很多人会认为麻将馆是属于赌场,但是赌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么关于私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私设赌场用于营利的话,那么就是构成犯罪,对于行为人的处罚是三年以下,如果是情节很严重的,可以判处三到十年之间的有期刑。


一、私设赌场罪量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具体量刑如何,还要根据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危害结果、自首立功表现等各方面具体衡量,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最大限度地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要看定何罪,如果定赌博罪,是三年以下刑事责任,如果定开设赌场罪,一般也是三年以下刑事责任,情节严重则要承担三到十年的刑事责任。


二、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8月31日 公通字[2010]40号)


为依法惩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私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赌场罪,首先是营利为目的的所以很多人会疑惑,我们生活中的麻将馆是不是属于赌场,其实麻将馆主要是娱乐性场所,收取的都是一些服务费,所以是不构成开设赌场的。



·中国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务犯罪,那么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而导致他人受伤是有一个等级鉴定的,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不同的伤害程度有不同的等级鉴定,当然当事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轻伤一级量刑标准是判决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下文将为您解答,请继续阅读。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


·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的时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权行为的主体就是属于单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况下思想境界不会提高到对单位犯罪这么高的认知度的,因为一直单位犯罪在我国的刑法当中就是属于比较复杂的一个研究课题的,单纯针对单位犯罪还有一种叫不纯正的单位犯罪的,在单位犯罪的认识都有限的情况下人们更加不了解不纯正...


·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如何认定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
      一、如何认定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采取控制说(失控说),失控,并不意味着被害人能找回被盗窃物,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即被害人通常找不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如何规定的?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


·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条件进行了修改,公民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直接就会构成盗窃罪。既然构成了盗窃罪,那么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2023
      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 一、有哪些是刑事自诉案件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


·刑事诉讼法逮捕执行的相关法律条文
      逮捕执行是对犯罪分子实施的依法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当然这么做是为了社会安全是依法执行的。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逮捕执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呢,依法执行逮捕是根据什么条文,条文是怎么解释的我们下面来简单介绍一下。一、刑事诉讼法逮捕执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


·非法集资诈骗10万的判刑几年?
      现如今,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老百姓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国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法中关于集资诈骗也有明确的条文,确定了量刑标准。个人非法集资十万以上,就构成立案标准。那么非法集资诈骗10万的判刑几年?下面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非法...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