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有的时候会转让的,我们与公司是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转让需要员工同意吗?

单位的所有人变换并不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并不需要员工同意。

如果因此需要和员工变更劳动合同,那么此时是需要经员工同意的,如果协商不一致是不得变更劳动合同的。

如果以此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劳动关系的转让需不需要员工的同意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并不需要员工的同意的,因为公司就算是转让给了别人肯定也是那个公司,所以说我们的工作还是没有什么变化的,所以说是不需要提前告知员工的。告知员工的情况也有很多,比如辞退员工就是需要告知的。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
      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一般都会喜欢找有“十三薪”或者是有年终奖的用人单位,并且这类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比较好。那么,在法律上,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畴属于。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劳动合同约定;规...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较多的,且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是人为造成的,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人不按照规范施工等原因,会造成工程质量出现缺陷,所以在工程施工前,是会设置工程质量监理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理负责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一、工程监...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工程质量涉及到后续的很多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所以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来进行后续的维权和质量维护工作,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都需要进行哪些步骤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1、当发生...


·工地技术员法律责任有吗
      工地技术员是有法律责任的。工地技术员必须要按照岗位职责办事,如果违反职责造成损害的,那么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肯定是由一系列条款构成的,而这些条款的内容肯定就是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关于这个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一些必须要具备的条款内容,那究竟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怎么处理(一)、辞退补偿的会计处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八项,其中第7项就是"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按照《...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


·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
      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 一、 公司不能辞退10年以上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辞退10年以上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工伤认定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在日常生活当中,相比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好像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因为通常情况下,发生一些劳动纠纷或者工伤纠纷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都是非常多的。即使在做工伤认定以后,有时候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也是不予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纠纷 ...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目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约定了违约金,很多求职者都有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一定的标准,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有高有低,比如某人签了5年劳动合同,年收入2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是否合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原劳动部《关于...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不续签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