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但凡是休建房屋的工程,都是需要需要砖砌的,而砖砌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一个工程的根基,故而一般来说,在制定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时,不仅需要以现有的规定为模板,更需要了解当前的地理形势,然后制定适宜的验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及主要机具
1.1材料准备 MU15粉煤灰砖、M10水泥砂浆、200或1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块(密度500kg/m3(A3.5B06级),抗压强度3.5MPa(A3.5级)),M5混合砂浆;HPB300或HRB400钢筋直径6.5,HRB400钢筋C12;众固牌ZHG-6型注射式植筋胶。 中砂、粉煤灰、水泥等材料应经进场并经试验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1.2主要机具: 机械: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及施工电梯、切割机、GSB20-2型冲击钻。 工具:夹具、手锯、灰斗、吊篮、大铲、小撬棍、手推车等。
2、作业条件
2.1砌块砌筑施工前,结构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
2.2放好砌体墙身位置线、门、窗洞口等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预检合格。
2.3按砌筑操作需要,在剪力墙上弹出每层的建筑 0.50米线,作为标高控制线。
2.4基地清理干净无杂物,搭设好操作和卸料平台。
2.5配制异型尺寸砌块(同材割制);严禁采用斧砍、锤砸等野蛮施工方法。
2.6完成砌体填充墙构造柱钢筋绑扎、圈梁钢筋及墙体拉筋植筋完毕,并经抽检抗拔试验合格。
2.7正式砌筑前,应首先在标准层砌筑样板间,包括构造柱、窗台压顶、过梁等,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完成;待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8砂浆搅拌站地面应硬化,应有磅秤且应搭设搅拌棚,周边应用防尘密目网封闭;砂浆配合比已经换算为施工配合比,在搅拌站用小黑板悬挂;
2.9对施工人员已经完成技术交底工作,明确施工工序流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2.10对进场工人已经完成安全技术交底,明确现场重大危险源及其他不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科的要求首先完成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
2.11现场的搅拌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机械设备及线路敷设、安全防护等应经检查、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应悬挂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施工工艺
1、植筋施工工艺及施工要求
1.1工艺流程 弹线定位→钻孔→清孔→钢筋处理→注胶→植筋→固化养护→抗拔试验(抽检)
1.2施工操作
(1)弹线定位 根据图纸的钢筋数量及位置,标注出植筋位置。经质检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钻孔施工。
(2)钻孔 用冲击钻钻孔。钻头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4mm左右。
(3)清孔 清孔是植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因为孔钻完后内部会有很多粉灰、灰渣,直接影响植筋的质量,所以一定要把孔内杂物清理干净。方法是:用空压机接风管吹孔把孔内粉末吹干净;或者用人工气筒吹孔,必要时再用水对孔进行冲洗,冲洗干净待干燥后再进行植筋施工。
(4)钢筋处理 钢筋锚固部分要清除表面锈迹及其他污物。
(5)注胶 锚固胶要选用合格的植筋专用胶,产品应有合格证明及使用说明等,能满足我项目砌体工程植筋要求。注胶应从孔底开始,排出孔内空气。为了使钢筋植入后孔内胶液饱满,又不使胶液外流,孔内注胶应达到孔深的1/3或计算孔内的用胶量,以钢筋插至要求深度后孔外植筋胶稍有溢出为准。孔内注胶完成后应立即植筋。
(6)植筋 首先将配置好的结构胶注入孔内,并将结构胶涂于钢筋锚固端,然后缓慢将钢筋插入孔内,同时要求旋转钢筋,使钢筋插至孔底,使结构胶从孔口溢出,排出孔内空气,钢筋外露部分长度保证工程需要。
(7)养护 植筋施工完毕后注意保护,24小时之内严禁有任何扰动,以保证结构胶的正常固化。
1.3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采用加气块砖墙,植筋过程中根据加气块砖的尺寸及结构设计总说明(GS-T1~T2)中砌体填充墙植筋构造要求控制间距及数量。
(2)钢筋必须按要求除锈,钢筋表面不能有油渍等杂物。
(3)植筋所用的锚固胶必须是合格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要符合规范要求;植筋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清。
(4)植筋所用的设备及机具必须按该设备和机具的操作规程操作,不允许违章操作;植筋施工用电要按项目的用电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2、砌体施工工艺及施工要求
2.1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弹线—摆砖—立皮数杆—砌筑—沟缝—清理—验收
2.2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
2.2.1基本要求
(1)砌体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经外观检查验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品。砌筑水泥应采用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等进行原材复试;加气块应对其强度、容重等指标按照规范要求等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加气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进厂后应按照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加气块不宜雨淋,长期不使用时应采取防雨措施;砌筑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30%。
(3)蒸养砼加气块不宜提前洒水湿润,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
(4)在加气块砌体上严禁设置脚手架眼。
(5)加气块应采用专用切割工具切割,不得用斧头、铁锤等工具;切割面应平整无毛刺。
(6)±0.000以下或与土接触的砌体:采用MU15粉煤灰砖砌筑,砂浆采用M10水泥砂浆;±0.000以上:采用200或1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块(密度500kg/m3,抗压强度3.5MPa),砂浆采用M5混合砂浆。
(7)卫生间砌体下部现浇高出楼地面200的C20混凝土防水沿,门口处不做。
(8)地下一层除楼梯核心筒外,100厚墙体均用高强、耐水石膏生态墙材(GEB)隔墙进行分割,厚度大于等于90mm,由专业厂家设计制作安装。
(9)每日施工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材料(砖块)应按规格型号分类整齐堆码,禁止乱堆乱放。
(10)搅拌站应经常清理搅拌站场地的落地干灰沙,连同楼面清理的落地灰一起过筛后重新使用。特别是楼面落地灰必须每天及时清理,能够当时利用的现场利用,不能使用的堆积后返回搅拌站经过筛后使用。
2.2.2主要施工方法:
(1)基层清理干净后,弹出轴线及砌体外边线,进行组砌摆砖,尽量减少施工中的砍砖。
(2)砌筑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混合砂浆应在2~3小时内使用完毕;严禁使用
一则施工准备,二则施工工艺,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将导致工程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在施工工程中,更是需要结合已经制定的规范。在最后施工完成后,需要完成自检工作后,再进行验收。
·开除用不用给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开除用不用给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
·非法转包拖欠工人工资谁负责?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仅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还可能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管理隐患等不良反应。为此,中国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委的规章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分包和违法分包作出了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说,在建筑领域有两种主要的分包形式:一是承包单位将其承...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
误工费每月工资不固定是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又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对何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并未...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
找工作的时候,税后工资是您普遍关心的一个方面,在广大劳动人民心目中,实际拿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有保障的,那么,个税怎么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规定。税后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五险...
·在我国收童工的后果有什么?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的年龄可以降到16周岁,低于16周岁的人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童工,企业依法不得使用。在我国收童工的后果有什么?详情参考下文的具体分析。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
·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
·2023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
恶意克扣他人工资有怎样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
公司已经出具辞退证明员工要赔偿是否合法?1、符合法定条件的员工要赔偿金的行为就不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