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二、如何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问题在实践中很容易发生争议。而且该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对劳动者也是不利的。劳动合同就其义务而言,劳动者的义务是提供劳动,而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劳动合同义务的履行而言劳动者的劳动履行地作为劳动合同履行是毫无疑问的。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情况下,是可以合法的提出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进行处理的,相关管辖法院的认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而定的,在受理时,如果发现不具备管辖权的,那么法院还需要对相关劳动争议的情况转移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


·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
      职工在车间遭遇安全事故后,应该通过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鉴定机构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职工对其不服,还可以申请重新工伤认定。当然,这是有一定期限的,要在收到鉴定结果15日内提出。那么超过重新申请工伤鉴定时间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 一、超过重新申...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
      珠海劳动合同在哪办理社保吗?办理地点:单位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新注册的公司法人本人办理社保如下: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是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用人单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是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是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要是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写申请书进行索赔。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工伤索赔的申请书该如何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索赔申请书该怎么写 市劳动局: 我叫张,系陕西省宁强县人。200...


·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一般在工作日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行,正常情况下是八小时的上班时间。而要是在下班之后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也不是可以,不过此时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并且还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
      施工工地人员较为集中,大多是来自不同地区施工队伍,且施工工人基本都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或中年人,容易冲动行事,聚集在一个工地上难免会因为意见不合,或者摩擦碰撞出现打架现象。那么,工人在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呢?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 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 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 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 原告不服×××市××区劳...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留在原来的单位工作,并且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并未表示异议,这就叫做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呢,它与法律上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些不同之处,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2001 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需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有效,有了工伤鉴定意见才可以进行后期的索赔等工作,那么工伤鉴定机构的组成人员都有哪些呢,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本文就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的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专家专业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


·50岁中年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何补偿?
      50岁中年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有何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如果没到法定退休年龄,存在事实劳...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 一、1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