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钢结构工程的大量增加,使得纠纷就增多,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规范来规范工程、规范施工的行为,以此多一个考量。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是一个相对权威的规范,让钢结构工程的从业者有了考量、参照的基础。但因为法律规范的严谨性、原则性,要了解到法律的各条款的意义才能更好的适用。以下,我们为您讲解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主要内容。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内容有哪些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并应有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2、钢结构工程实施前,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重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3、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和承包合同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的有关规定。4、钢结构工程制作和安装应满足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设计时,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应办理相关设计变更文件。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有效计量器具。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统一计量标准。6、钢结构施工用的专用机具和工具,应满足施工要求,且应在合格检定有效期内。7、钢结构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过程控制:(1)原材料及成品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按相关规定进行复验,见证取样、送样;(2)各工序按施工工艺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实行工序检验;(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4)隐蔽工程在封闭前进行质量验收。8、本规范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结构,首次使用时应进行试验,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所必须补充的标准,且应经专家论证。综上可知,本文列举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中的主要内容。该规范中规定内容详细具体,在适用过程中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执与矛盾,也是有法可依。但如果在钢结构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其他任何法律相关问题,在没有非常清晰的规定时

·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的是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需
      建设工程合同实行的是备案制度,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需要到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呢?其备案流程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些问题,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


·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员工被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不少人对此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


·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中会因工伤或者职业病等原因受到伤害,而工伤鉴定10级显而易见是一个很高的级别,这样高程度的伤害往往会重重影响劳动者的健康。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当劳动者受到这样程度的伤害时,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工伤伤残鉴定10级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1...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详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没有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尤其是现今的社会,对于我们国家的建筑行业来说是越来越迅速发展的,那么可能就会有一些劳务合同的规范,那么建筑劳务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根据相关的规定,建筑方面的劳务合同书中,应该包含劳务双方的基本协商一致的条件,并且还要有具体的工期限制。下面我们来具体详细...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使用的,所以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就越发严格,因为劣质的工程后期使用容易发生危险,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呢?...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一、工程结算超过合同金额怎么办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或另行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且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承包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