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4)作出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5)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并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

注: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综上所述,因故意造成的工伤待遇申请流程应该由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得到工伤认定的额决定,最后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只要符合工伤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并且需要准备好申请材料,等待申请完成。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违法辞退员工,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个用人单位都应该注重加强工作环境安全,这是因为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前提步骤,很多人都很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纠纷中经常会出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劳动的过程中,究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当然,在实践中,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还需要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证据去证明,那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一般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效力终止了吗 一、劳动合同解除后,并不一定意味着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结果都是劳动关系的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相对于该劳动合同而形成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应随之消灭。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但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就会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的,不仅在位期间不得作为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时...


·劳动合同要不要写薪酬?
       我们都知道对于劳动者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工资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到底要不要写薪酬呢?在签订之间双主就应该商量好工资的事情,而且还必须要写在合同里面,这样对于劳动者才有保障,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必须要写的,这是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必须体现的一项内容...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被批准后,法律援助中心会委派律师协助打官司。尽管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但是律师应当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律师服务。如果律师有违规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律师做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
      绩效工资包含周六加班工资吗?1、绩效工资一般是不包含周六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绩效工资通常是不含加班费的,绩效考核通常是劳动双方约定绩效考核的目标、措施、考核方法,针对考核结果与劳动者部分报酬进行浮动的机制。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生活中工伤事故经常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生活中工伤事故经常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工伤认定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一定不能惊慌,要选择正确的方法处理工伤事故,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则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
      过年值班加班工资规定发放标准是多少?两种方式选择:1、一是节后安排补休;2、二是发放加班费给予经济补偿。3、春节七天长假中,其中有3天是法定假,需要按平时三倍计算;另外4天是周末调休的,需要按平时2倍计算。计算加班费的日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