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枪支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新枪支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枪支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新刑法私藏枪支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国家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由于枪支、弹药一旦失控,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杀人、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所谓私藏,是指持有和隐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性。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未依法取得持枪证件而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虽有证件但将枪支、弹药携带出依法规定场所,或者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予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配带、以后应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枪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枪支、弹药罪。所谓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枪支、弹药已被发觉,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发觉,但其明知应当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具备持有、私藏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弹药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的,不构成犯罪。

三、罪与非罪的区分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非法持有和私藏枪支弹药的量刑的标准是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其他严重情况量刑标准还达到了七年的有期徒刑,不管是普通公民,就算是武警或是部队都应该按照规定使用枪支。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事诉讼法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不管是什么等级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要结合证据,否则,案件将无法审理,由此可以看出,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据包含很多类型,比如证人。那么,刑事诉讼法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作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一、刑事案件中法院退侦的可能性大吗? 法院绝对不可能主动退侦,这样做是违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 可见,法庭审理阶...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请终止审理。其申请必须要有事实依据,不得随意捏造事实。申请做某件事,要有合理的出发点。法律是庄严的,不是可以随意玩弄的。接下来,我们将和您...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非常想知道,因为在您的脑海中实物证据是最简单明了的证据,DNA、指纹等等这些都是罪案定罪的最直接证据,那么在现实中,如果都没有这种实物证据,罪案能定罪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


·触犯了爆炸罪是危险犯吗?
      触犯了爆炸罪是危险犯吗?爆炸罪是典型的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属于结果加重犯。二、爆炸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
      遗弃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遗弃,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拒绝扶养,那么就构成了遗弃。至于是否达到遗弃罪的标准,那就要看司法情节了。如果真的构成了遗弃罪,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走法律程序,既可以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公诉,也可以...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主要就包括了刑事拘留和逮捕。当然对嫌疑人羁押之后,也是需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这其中就有一些规定需要遵守。那到底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在深化国家法律体制改革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忽略律师的存在的,专业的律师都知道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后才具备当律师的资格的,律师就是要用自己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前期运筹帷幄帮助自己的代理人争取到最公平的裁决结果的。作为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都应该了解一下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的详细规定...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


·组织卖淫罪该如何认定?
      组织卖淫罪该如何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可以从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上进行。同时,本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