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产前假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产假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扩展资料: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育时间。

我国劳动法规定,女员工是享有产假以及孕假的,而且员工都享有生育保险,无论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都拥有。在工作期间,如果职工怀孕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其放假休息,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岗位上有些职业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容易对劳动者造成一定身体上的损害,这时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想要认定工伤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伤情要能评的上伤残才能通过的,那么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


·工地上包活都是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并没有对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按法律规定,民工直接受雇于施工企业,与施工企业是劳动关系,但实际情况是,施工企业很少与民工直接发生关系,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劳务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
      工地上工人死亡谁负责赔偿责任?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


·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限制
      正常的劳动关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需要遵守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双方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工伤的话,这一点毫无疑问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对国家的工伤鉴定事宜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而且我们身边也有朋友问过我们,在我国工伤鉴定年龄是否有...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
      已经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有错误如何处理?首先,按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也规定了救济途径。对于生效的商事仲裁裁决书,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71条还规定,如生效商事仲裁裁决被证据证明确有错误,经人...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主动离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未满一个月被辞退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入职未满一个月被辞退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如果公司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无故辞退,且拒绝给予经济补偿,可以走法律流程来保卫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仲裁的相关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劳动仲裁: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被辞退员工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期限是多久?
      被辞退员工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期限是多久? 一、被辞退员工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期限是多久? 劳动者被辞退的,可以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