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哪些情况分居可以离婚

夫妻感情长期不睦,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前往往会先分居,以分居为理由提出离婚的,需要证明分居的事实,那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而夫妻分居不一定就会导致离婚,通常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又是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夫妻分居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一)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1、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户口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或者是住房拥挤等客观原因;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并经调解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即使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判决离婚的条件。(二)分居满二年的计算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夫妻分居的最终的结果不一定就是夫妻离婚,对此我国法律中作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只有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的,那么分居的夫妻才能通过分居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而这个过程中就需要证明夫妻分居,那究竟证明夫妻分居有什么证据?各位不妨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结婚30年婚姻无效广东相关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等,有关婚姻无效的情形到底具体有哪些情形呢,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结婚30年婚姻无效广东的相关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


·法院调解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能否再起诉?
      1、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的区别: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的调解程序中达成离婚协议经历的时间则比较长,手续也比较繁琐。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成本较低,办理手续只需几十到百余元。而到法院离婚,诉讼费要交5...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在如今文化比较开放的时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许多夫妻可能因为一时冲动结婚没过多久就会选择离婚,甚至也有许多夫妻结婚许多年最后还是没能走过七年之痒而选择离婚,各自分道扬镳。那么,如果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一、结婚7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1、结婚7...


·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抚养权争夺大战经常会在离婚案件中发生,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抚养孩子,就会导致对抚养权归属进行争议,对于绝大多数的父母来说,最后解决的办法就是法院的依法判决,总是有一方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丧失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在协议离婚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可以单独签订一份协议,即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那么您知道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有什么效力 1、按照《合同法》,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为二:(1)表明当事人...


·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1、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2、对符合本条...


·分居一年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一年了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提起离婚,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可以已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以将该协议进行公证。但实际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到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婚后财产...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的新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