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我们知道离婚是可以双方私下调解有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离婚就会有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法院会有判断,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给付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给付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二、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三、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呢?

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申请实在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得已的选择。这个可以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或者另行提起离婚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诉讼。

关于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的问题,从文章中我们知道,只要是不妨碍子女的一般生活水平都可以合理提出的,具体怎么增加有相关的条件制约,具体的条件我们的文章中已经详细的给出了,比如说,物价上涨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还有生活、学习费用提高了,也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告小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小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您选择离婚官司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财产分割的公平,当然法律分割财产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也符合您的要求。 法律解决离婚解决财产分割的时间相对较长,具体的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在法律上作出了最大时限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协商解...


·家庭暴力如何举证
      家庭暴力如何举证 1、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委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能获取重要的人证。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友好友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2、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夫妻共有财产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因素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因素有哪些?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判决是会考虑以下几点因素:1、孩子的年龄,根据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因此2周岁以内的孩子,除非女方有非常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否则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2周岁以上至十周岁以下,就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一个法律术语,通俗点讲,也就是夫妻感情不和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但夫妻感情破裂有一定的标准,普通的夫妻大吵大闹不能算是感情破裂。具体来讲,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若仍然未判决离婚,可以再次到法院进行起诉,等待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
      一、离婚夫妻财产子女有份吗?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离婚时能否要回结婚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