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的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任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按三类划分:
(1)土石方工程按一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
(2)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按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三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
(3)其余工程均按二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是按合格品考虑的。材料名称、规格及取定价格详见附录四。
2、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本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
6、本定额中除了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成品板考虑,定额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7、本定额中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
8、本定额中各类砌体所使用的砂浆均未普通现拌砂浆,若实际使用预拌(干混或湿拌)砂浆,按以下方法调整定额:
(1)使用干混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干混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2工日,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6;
(2)使用湿拌砂浆的,除将现拌砂浆单价换算为湿拌砂浆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数量 。
9、凡定额未列商品混凝土的子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浇捣时,按现拌混凝土定额执行,应扣除相应定额中的搅拌机台班数量,同时振捣器台班数量乘以系数0.8;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泵送时0.65工日、非泵送时0.52工日。
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未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10、定额中的黄砂,
(1)用于垫层的为毛砂;
(2)用于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用于混凝土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11、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考虑编制。
12、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一类、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榉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13、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4、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或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不再执行相应增加层定额。
15、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九、有关建筑机械台班定额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是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台班价格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计算,每一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并考虑了其他直接生产使用的机械幅度差。
2、本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并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未列出的零星机械已包括在其他机械费内。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十一、洞库照明费以地下室面积,以及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库房、暗室等的面积之和为基数,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其中人工0.05工日)。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十三、本定额除定额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内编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执行。
十四、定额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瞭望塔等不计高度。
十五、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外,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内;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在内。
定额中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六、本定额由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与管理。
以上内容为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总说明,相信你对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了解定额的好处很多,可以为你提供可靠的成本和质量效益的保障,成本控制好,才能实现利润最大化。如果你对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还是有疑问,可以咨询芜湖律师。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签订合同代表着是合作共赢,但是有时由于种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处理不善,只能走法律程序,发生法律官司,提起法律诉讼。在法律上,对于诉讼的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明确不同诉讼的诉讼地点。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建筑工程合同诉讼管辖的有关知识。...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数额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数额
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强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
(一)以...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2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将产生一些重大的转变。企业要及时转变用工观念、理顺劳动用工制度,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过去的企业用工中,经常存在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
·珠海劳动关系备案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珠海是我国的开放城市,在哪里有大量的就业机会。很多的劳动者前去珠海寻求自己的就业岗位。但是和就业相关的问题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确定。很多一部分的劳动者对与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并不很了解。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珠海劳动关系备案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么?这个应该会是很多人都会关注并且想要知道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如果劳动人员的工资被拖欠,而这刚好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就可以采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起的...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当劳动合同结束的时候就相当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由于劳动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关系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国家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所以,有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也不一定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那到底什么是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了解吧。劳动关系的建立...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见过合同范本,签订时都很担心会不会损害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的您带来了一篇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
签订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工程建设五项指的是工程建设中最主要的五种工程类型,包括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筑工程五项承包合同就是承包人想拿到以上五项工程,需要和发包人签署的承包合同。那么承包人签署五项承包合同需要注意哪些要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要了解...
·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要如何处理
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未按时返回复工的,企业应从社会责任、人性化管理和职工流失成本等角度综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办法调整用工方式,安排其申请病假、事假等手续或安排其休年休假。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并视为正常出勤,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员工不同意休假安排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