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

合伙企业合伙人数为多少1、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2、依照《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4、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连带责任。二是无限责任。5、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合伙企业有什么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目前,在我国合伙企业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普通合伙企业,另一种是有限合伙企业。通过上文的介绍,可以知道合伙企业的类型不同,意味着对合伙人的人数要求也不一样。另外,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要求在其名称中必须要有“普通合伙”的字样,而在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并无这样的要求。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一、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股权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权的确认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股权的界定并不十分清晰。生活中涉及到股权质押的也比较少见,只有公司的运营中才会出现。那么你知道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监护人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监护人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监护人是什监事人,根据《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许多公司都有成立董事会。董事会中的董事是由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出来的,董事们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决策有参与权,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股东大会可以可以作用董事,也可以解聘董事。那公司法董事被解雇救济途径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董事被...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是的,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一、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吗? 政府采购合同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有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分公司属于法定的其他组织。...


·公司一直没买社保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一直没买社保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新的内容有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最新的内容有些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的材料有:《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企业改制登记注册书》;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产权界定文件;产权界定文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资格证明;指定(委托)书;企业名称变更...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非法集资罪以一种经济类型的犯罪活动,且多是与企业融资等活动一起进行的。在企业单位被确定为实施了非法自己罪之后,企业单位的职员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不同的职员需要承担不同的职责,今天给您带来的是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的相关信息。 一、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出纳怎么办? 要具体看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