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怎样处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怎样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构成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中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放贷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都照常恶劣的影响。我国的司法监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这类案件加强监管,保护相关国有财产和相关当时人员进行合法权益。一旦接到案件报案后,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


·根据《惩罚性赔偿示范法案》的规定罚款可以被退还吗?
      根据《惩罚性赔偿示范法案》的规定罚款可以被退还吗?根据《惩罚性赔偿示范法案》的规定赔偿性的罚款不可以被退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
      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分别是什么意思在现行的我国民商法律中,对留置权有明确的规定,而流质条款其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所以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对于初识者,这两个概念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相同性,不容易区分,下面我们从概念及法律规定两个角度对留置权与流质条款做下区分。一、留置权...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
      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当事人在借款的时候,可能会与出借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而其中就会用自己价值比较高的财产,如房产、汽车作为抵押。那这个借款时保证合同是怎么生效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款时保证合同怎么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
      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无效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民事行为无效: 1、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3、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公款私存但未挪用犯法吗
      犯法,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欠条丢了?在欠条丢失了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


·《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如何处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是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