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二、犯罪预备行为的类型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犯罪预备一般构成的是预备犯,这只会出现在实行行为并未着手之前,若是已经着手则不能成立犯罪预备,但是却可能成立犯罪中止或者犯罪未遂。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不同。按照《刑法》第22条的规定来看,构成犯罪预备的,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可以对行为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
      自从最高法就常见的罪名量刑规则作出了修改之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紧接着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了在本地区内适行的具体量刑幅度。就浙江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来看,可以说与其他省份的规定还是略有差异的,下文中本站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吧。 1. 构成诈骗...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拘留是在拘留所。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


·怎么对包庇罪认定 包庇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对包庇罪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


·刑法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妨害作证罪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妨害作证的行为主要是对诉讼中的证人采取的,通过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进行阻止或者让证人作伪证。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规定为犯罪。在了解此罪的时候,需要知道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妨害作证罪的客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


·刑事案件被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刑事案件被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


·传销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销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


·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吗?
      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吗?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累犯可以判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


·醉驾量刑可以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金。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