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今很多用人单位初次与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都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会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相应的约定。一般到了约定的期限之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至于之后是否续签,还要看双方接下来的约定。若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续签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当然我国法律对旷工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
      误工费没有银行流水是否合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


·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防水工程是保证建筑工程外部不受水的侵害、内部不受水的侵蚀的一项工程,从它的作用就能看出防水工程的重要性和地位。所有的工程质量都是要有所保证的,防水工程要采取一些重要的措施才能保证它的质量,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一、防水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


·商场电力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商场电力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生活中,电的使用可以说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不管是家庭用电,还是商务,工程用电,我们几乎离不开电。我们家庭用电的使用一般比较功率小,像商场这些比较大的建筑用电率是非常大的。我们都知道,电路一旦发生问题,所造成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为了保证用电的安全,电...


·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用眼过度通常情况下不算工伤,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伤害。我国《工伤保险...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恶意骗取解除劳动关系赔偿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 工程发包和招投标对于接触工程这一块的朋友来说并不会陌生,接触到工程这一块的话都常常会和工程发包和招投标打交道,但这两者是不同的存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有不一样的方式和内容,所以对此我们都需要有所了解,那具体来说工程发包和招投标的特点是什么呢? 工程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检验。需要在工程结束之后能够得到一个较好的质量检验结果,那么在工程建设当中,就必须严格参照工程质量方面管理的内容来进行执行和监督。那...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仲裁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就此索要赔偿。如果职工提请仲裁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那么不影响仲裁的,而且要证据充分,那么就可以申请相关赔偿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