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并请求婚姻机关认可的财产协议书。主要内容有:(1)财产协议书递交机关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3)具体协议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分割情况等。(4)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签字盖章、具体日期。(6)写明协议书的份数。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对离婚财产的分割情况进行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双方达成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方法进行处理,但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并签订离婚财产处理协议来进行认定,如果存在受迫的情况则显然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有的人一时冲动签下了离婚协议书事后又后悔,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关于签了离婚协议书反悔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


·双方无结婚证怎么离婚?
      双方无结婚证怎么离婚?双方无结婚证离婚可以补办结婚证,然后去登记离婚或者是进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事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民事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


·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婚同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无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长期、公开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两性结合的方式。简单地说,即是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行为。那在实际生活中,非婚同居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下面是具体介绍。 一、非婚同居的...


·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我国的离婚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涉及到的流程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吗?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


·无效婚姻彩礼要退还男方吗?
      无效婚姻彩礼要退还男方吗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是能够返还的。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


·抚养费中包括哪些费用?
      一、抚养费中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 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 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


·家庭暴力警察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警察怎么处理??1、遭到家庭暴力应该报警,派出所出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治疗病例等也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程度。2、根据法律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离婚的,不但可请求物质赔偿,还可以请求精神赔偿。3、家庭暴力属于自诉案件,只有情节严重构成虐待才属于刑事犯罪。致使被害人...


·离婚孩子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对于一对马上要面临着离婚的夫妻来说怎么合理的支付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抚养费的问题没有协调好那么会造成很多的不愉快发生,但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离婚孩子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如下资料,您一起来看看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孩子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离婚案...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 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