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海外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一、海外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更贵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二、具体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不适用)。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涉及到海外财产离婚的处理,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处理,但具体的海外财产处理必须由当地的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到当地起诉处理。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现在有一个三个月的宝宝离婚女方的陪嫁可以拿回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的男女,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换言之,近亲之间是属于禁止结婚的。那您知道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吗?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怎么办?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一、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怎么分?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婚后财产,离婚双方应当分割。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
      第二次离婚起诉诉状是怎样的 起诉状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状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 离婚起诉状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婚姻诈骗起诉书格式范文是怎么样的? 婚姻诈骗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法院会根据孩子意见裁判抚养权吗?
      1、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养育了孩子的话在夫妻双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有义务和权利抚养孩子另外一方只用支付相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