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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从建设程序上,其对象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个环节。三是从需要统一的内容上包括以下六点:(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的技术要求;(2)工程建设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3)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的技术要求;(4)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的方法;(5)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要求;(6)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要求等。二、法律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立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避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事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或者经济财产损失。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是需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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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试用期工资怎样计算
      劳动者刚进一家公司的时候,往往会进行一个试用期的约定,法律中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也是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那么在2017年度试用期工资怎样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2020年度试用期工资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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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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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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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需要在30日内作出。同时,也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作出了规定。那到底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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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不犯法,但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5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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