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死亡刑事案件的误工费的描述

死亡刑事案件的误工费的描述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较为特殊的类型就是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案件,由于机动车主通常都有购买交强险、商业险等险种,因此该类案件往往涉及到保险理赔的问题。在现实中,设定高额赔偿标准似乎对被害人有利,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刑事被告人的实际赔偿能力很低,甚至没有,而被害人的期待、“要价”又过高,导致不少案件中原本愿意代赔的被告人亲属索性不再赔偿,结果使被害方得不到任何赔偿,这种情况在严重犯罪中尤为普遍。基于此,修正后刑诉法只判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等实际合理费用,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将不再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权。增加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嫌犯通常不需批准此外,新刑诉法在规范司法行为、遏制刑讯逼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在坚持“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规定不动摇之外,又增加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针对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行为多发生于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之前的情况,本次刑诉法修改明确规定,在拘留、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增加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并规定对讯问过程实行录音录像的制度。此外,新刑诉法还正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定对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二、死亡刑事案件的误工费该怎样实施

原则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的请求,但是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三、死亡刑事案件的误工费其他内容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是能够获得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的。因此,对于该类案件,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我们不仅能够知道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其实更多的应该了解到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的标准,尤其是应该提醒那些对于误工费的保障并不是特别全面的,更应该时刻警惕自身的权益不受伤害,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工作,任何一个工作都不是绝对安全的。在工作中我们难免有受伤的时候,对于工作中受伤到了一定的程度就可以称之为工伤,我们对于工伤的认识还并不足够。那么颈椎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颈椎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后随时都可以辞职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诉讼中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
      不少用人单位常会接到一些本不是公司实际员工的人的诉状,而且主要是在他们出现意外状况之后,他们会利用用人单位的一些问题,将责任推拖到用人单位头上,导致用人单位权利受损,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出具相应的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答辩状怎么写?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答辩状分为...


·买房落户首先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买房落户首先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且该工作属于当前城市,有些非本市户口的人想要落户买房首先就是找一份当前城市的工作,这样就可以在进行买房的操作。在该市区买的房子面积是在九十平米以上的住房,需要拿到房子的房产证。在拿到房产证后,并且工作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并交纳社保的,当事人去办理落户...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规定最低保修期限是多久
      装饰装修工程质保规定最低保修期限是多久?现在经济高速发展,条件富足后改善居住的地方也成了必不可少的,家家户户都会经历的一个问题就是,房子装饰装修,其中不免出现一些问题,对出现问题后到底谁来买单许多人并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保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是多久呢,下面就让...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最后的工程建设的进展和质量。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内容有哪些,接下来,就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的相关资料。 ...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也是一件技术要求非常专业的事情,懂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这些人才,通常情况下在管理和工程建设这一方面都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属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未来工程建设管理人才方面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可能有些人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搞清楚,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在工作中因为一些事受了伤,许多人不清楚法律规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到底属不属于工伤,单位应不应该给予赔偿,而且不知道可以申请工伤法律援助,这些方面对好多朋友都不太清楚,而自己艰难硬抗,今天我们就一起围绕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这个关注点来谈一谈。 一、工伤...


·事故死亡半年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其实如果劳动者本人是因为工伤事故而死亡的话,这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工伤事故了,是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一部分人对家属具体死亡的原因可能并不清楚,可能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以后听别人说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事故死亡半年工伤认定是否有效? 一、事故死亡...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法律上面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不管是否受理,都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给申请者以答复。而说到劳动仲裁时间上面,则就具体分为了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和之后的审理时间。那究竟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劳动仲裁时间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仲裁受理时间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