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一、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征地补偿的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关于征地补偿的标准,一般是由当地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确定,当时有关法律中规定此时需要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人均收入的情况等来确定征地补偿的标准,同时考虑到经济不断发展的因素,也需要在2-3年对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作出适当的调整,对征地补偿的水平有逐步的提高才行。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怎么续期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一、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当地国土资源局管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
      若有公司想要进行房地产开发,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要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外,同时还要达到一定的资质才行。那到底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有4级资质: (一)一级: 1、注册...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都知道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农村大片土地出现了空闲的状态,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诸多限制,因此他人承包的土地时并未进行农村使用权流转登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有什么法律后果?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


·无土地使用证拆迁了补偿吗
      无土地使用证拆迁了补偿吗目前无“两证”的房屋,在能够出示办理用地手续与建设手续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得到补偿的。建议您在未拆迁前补办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在该拆迁项目公示后,您可以查阅关于无“两证”房屋需要出示的其他证明。农村的房屋,属于集体土地,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不能按继承法来进行处理的。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如果已经建了房子的宅基地,地上的建筑物部分:(1)符合集体土地审批权限...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的土...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征用的赔偿标准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土地所有权价值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所有权遵循同样的原则,以实现对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的公平保护。目前,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采用区片综合价或者年...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鱼包头村被政府纳入城改项目进行拆迁,城改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晋升城市品味,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那么西安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是怎样的?下面就来介绍一...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处理社员私有土地的办法。对社员入社的土地,根据其常年产量评定为若干股,作为交纳股份基金和取得土地分红的依据。评定社员入社土地的产量,主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际产...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开荒土地所有权属于开荒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