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一、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职工的工资总额涉及到了六个方面,就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计件工资等等。而我们说的年终奖,其实并没有在此范围内。而对于一些法定假期内的工资,比如产假工资、婚假工资等等,其实也是算在职工工资总额里面的。像出差伙食补助、午餐补助等等,就不在工资总额内。

·什么时候单位才能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受到法律和劳动合同的约束,所以不能随便的辞退其员工。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一般在什么时候才能辞退员工呢?若不满足规定的辞退情形而强行辞退的话,则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时候单位才能辞退员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


·一、非全日制用工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全日制用工时间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作为界定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对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是: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


·员工在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的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
      在深圳打工的劳动者,在工厂干活时,有时会被机器弄伤。如果遇到黑心的工厂老板,其很可能不帮助进行工伤鉴定。很多打工者并不知道工伤认定要去哪里,时间一长的话,可能会耽误事情。那么,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下面我们就给广大深圳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 市社会...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盖什么章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盖什么章?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应该加盖公司的公章。《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


·手远端桡骨骨折属于几级工伤
      手远端桡骨骨折属于几级工伤?一般情况下是10级或9级,具体定级还要经过伤残鉴定才能得出结果。手远端桡骨骨折需要做工伤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级别,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


·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也是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因此,这样的合同在当事人签字之后也会面临一个生效的问题。只有生效的劳动合同,那么才能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究竟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发生争议,或者因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劳动纠纷,争议较大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流程。   实际中,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以下流程: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