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中可否选择诉讼和仲裁一起吗?

合同中可否选择诉讼和仲裁一起吗?不可以;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打官司首先要确定管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知道怎么办了。二、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一)、我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协议,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正常情况下,其仲裁申请不被仲裁机构受理。(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正常情况下,仲裁机构不受理,只能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实务中的例外情况。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但不排除被仲裁机构受理且仲裁。最高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定,即“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也就是说,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时间是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受理且仲裁。(四)、仲裁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效,需要看约定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中对于有纠纷的一般是先调解、再进行仲裁、最后是诉讼,只有按照这个程序来才可以更好的解决,如果同时选择仲裁和诉讼的话,那么仲裁的结果就会无效,所以,任何案件都是有它的流程,这样才能给出一人满意的结果。


·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如何确定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
      担保合同无效有几种情况 1、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


·合同成立必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合同成立必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1)主体:指签约双方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可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标的(又称客体):是...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要是无效一般都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此时对合同当事人来讲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这才是当事人该重点关注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合同的履行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但针对租赁合同这种比较特殊的合同来讲,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而当事人仅仅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就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下面我们来告诉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一、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什么?合同生效与合同订立的关系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订立而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
      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如何进行?一般经济合同违约诉讼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诉状,接受法院的询问调查,参加开庭审理阶段,最后等待判决。经济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经济合同纠纷是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经济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首先应...


·一、用人单位没续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用人单位没续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可以吗?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书面合同的签订内容有哪些?(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2.是履...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