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误工费固定标准主要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固定收入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能够按期得到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等等。


需要注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属于残疾赔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是否赔偿误工费?我们认为,应当赔偿,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者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的劳动也是有价值的,只不过这种劳动的价值是隐性的而已。


(3)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予以支持。


(4)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5)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未减少收入的,不予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该获得的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其中(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误工费的赔偿,只有在存在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不存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


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


如果按月计算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6


上述情况是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但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的。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被伤害的公民在处理自己的权益损害的时候往往都会将所有因为伤情而引发的各部分都计算在内,尤其是原本有工资收入的公民因为住院或者伤残而减少了收入而出现的误工费也是应该得到固定标准的赔偿的,具体的数额就是相应的正常的单位给的薪酬。



·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据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根本,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企业在聘用员工后发现其不能胜任该职位后通常都会想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赔偿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得到经济补偿呢?现在就来和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


·劳动合同法开除有没有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开除有没有工资? 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用人单位应该和员工结清工资。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


·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在辞退员工时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公司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
      房屋他项权证几个工作日出来?5-7个工作日。房屋他项权证的办理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提交资料: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根...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后,应该尽快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的,职工还需要做一个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工伤等级,职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九级工伤算是比较轻的一种,那么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怎么支付补偿金?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有些企业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了如果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单位虽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要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