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构成了违约责任所具备的要件主要有以下这些。第一,有着部分不履行或者说是完全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的,这样的行为。第二,当事人如果说有着伟约行为,而且这个违约行为造成了一个损害事实的话,那么也需要来承担违约责任。第三,违约的行为以及损害了的结果之间,他们存在着因果关系。那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有这样规定的,如果说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没有履行金钱或者是非金钱债务的,但是并不符合规定的,那么对方就可以来要求万一方来进行履行。但是如果说有以下的任意的情形之一的话,那么都可以被除外。第一,在法律上,或者说是在事实上不能够履行的。第二,这个债务的标的并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或者说是如果履行的话,那么这个履行的费用会比较高。第三,债权人在合理的这么一个期限类并没有要求来进行履行的。那在我国的《民法典》中的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如果说质量不符合约定中那么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那假如说对于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说是约定并不明确地,那么就依照该条法规当中的相关规定,如果仍然不能进行确定的,那么受害的那一方就可以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他损失的一个大小,可以合理的选择来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做,更换,退货或者是减少价款以及报酬等这些违约责任。那还有另一条有这样规定,当事人其中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说是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不符合所约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履行义务或者说是采取了补救措施后对方如果还有一些其他的损失的话,那么他都应当赔偿。假如说是当事人,其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就算履行了,也没有符合所约定的义务,那么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个损失的话,损失的赔偿金额应该是相当于因为违约所造成的一个损失的。这其中又包括了合同履行之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可以超过违法合同的另一方所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又或者说是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一些损失。如果说当事人可以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该根据当时的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话,那么也可以约定。由于违约而产生了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如果说约定的违约金其实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约定的当事人可以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说是仲裁机构来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的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当事人也可以来要求人民法院以及仲裁机构予以适当的一些减少。而如果当事人没有按时支付违约金的,那么违约方在支付了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在生活中,合同我们处处可见,一般有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书面一般比较正式,法定效力较为明确。而口头合同则是非正式的,因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规定,所以一旦产生了违约,没有相关的证据,对相关责任难以界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些口头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
      村长跟自己签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怎么才会生效? 一、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


·如何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
      如何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如何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确认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是什么?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
      趁不注意撕毁对方合同犯罪吗?不属于犯罪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有效吗?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出现了一定情况下的话,此时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未履行完毕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是保障合同签订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合同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又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是会造成违约。如果合同未履行完毕,发现对方未照约定履行,我们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
      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我们知道,在新房完成硬装后,我们就改考虑采购家具等大件商品了。目前市场上家具门店很多,每家的家具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也都不同。所以我们在选购家具,确定店家后,和店家签署家具购销合同就显得非常重要,那么家具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和注意事项?下文是我们给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