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协商一致后对相关事项的处理,但在当事人签字之后只是成立,而不是马上就能生效,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要件才可以,那么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夫妻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同时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明确、一致的约定。双方一旦办理完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均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反悔。所以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的问题,其实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身份关系的变动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身份关系的变动的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应该是在民政登记离婚并提交备案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主张离婚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中《离婚协议》因为是双方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必然涉及一些双方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财产情况及当时双方的一些分割意愿的体现,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参考《离婚协议》中的相关内容了解案情甚至参照其分割意思判决。目前,由于不少法官对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还持签订即有效的观点,因此在实务中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没有统一标准。离婚协议涉及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起草和签署时一定给要反复考量。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才能生效,因此也可以说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就是办理协议书的备案登记。


·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
      现在有不少人都喜欢未雨绸缪,在婚姻存续期间,甚至是夫妻感情非常好的时候,协商书写一份婚内协议,然后对婚姻中一些问题进行规定,比如说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配问题、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等等,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范本是否有法律效力?所谓婚内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
      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严重的甚至把孩子藏匿起来,有的想办法哄骗孩子,让孩子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言语,孩子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全部上阵。那在现实生活中,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小孩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由男方抚养...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此时该公民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补偿还是国家赔偿呢,换言之,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


·一、离婚证领了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
      一、离婚证领了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一年”的起算点应当是从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男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男女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


·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社会上会出现许许多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中最为复杂,法院最难处理的财产问题,就是离婚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原因就在于夫妻之间的财产一般都是由双方共有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会比较麻烦。并且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夫妻之间的财产还很难定性。那么,重组家庭离婚财产分配方法是什么? 一、...


·诉讼离婚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离婚的时候是需要一些手续费用的,其中就包括诉讼离婚的时候的离婚诉讼费用,但是许多人却是不知道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的在我国诉讼离婚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


·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要求
      随着各个国家间政治、经济的往来频繁,各个国家都会专门派员到其他有交往的国家,代为办理相关的事务。这一般就被成为驻外人员。驻外人员也是有婚姻关系的,那么驻外人员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有哪些特殊要求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驻外人员协议离婚有哪些特殊要求 驻外人员协议离婚应比照1985...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亲戚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过继等手续。被过继人...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
      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婚姻无效么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
      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根据《婚姻法》中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要是家庭中一方具有暴力行为的话,那受害人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不过除了家暴案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那究竟该如何对家庭暴力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