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权力,但并未赋予其为解决受害方赔偿款而扣押事故车辆的权力,何况,如果双方没有共同请求调解,交警部门也无权调解赔偿争议。
但是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章调查取证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其表明,扣车的前提是“因检验、鉴定需要”。因此,一旦在现场勘查结束以后仍扣留事故车辆,就必须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以“收集证据”为理由超期扣车的做法是违法的。具体情形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二、暂扣车辆有什么限制?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为配合交通事故的处理,交警在满足条件的时候可以暂扣车辆,但此时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至于“交警可暂扣车辆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同时法律规定,暂扣车辆的一般是20日,但遇到特殊情况的,则可以经批准后延长20日。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有哪些方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1、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2、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3、当事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互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共同前往指...


·一、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
      一、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醉驾实质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而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浅酌多少能开车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和代谢能力不一样。专家建议,正常成年人,如果喝普通啤酒不能超过...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没有误工费? 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可以索要误工费,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
      醉酒驾车属于犯罪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最终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会影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参军、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考取军校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录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了,这样也能节省彼此的时间、精力。但实践中,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当事人报警处理,那到底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双方有人伤会赔偿什么项目?1、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


·醉酒无证驾驶碰到别人的车了该怎样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
      轻微交通事误工赔偿时限是多久?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有哪些规定 从懂事起我们知道的第一条交通规则大概就是红灯停,绿灯行,这条交通规则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都需要遵守的基本的交通规则,生活中很多司机朋友在开车的过程中难免会有违章的行为,违章了就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法律规定的交通规则有哪些,那么非机动...


·商业车险新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
      商业车险新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 一、商业车险新条款费率是怎么调整的? 首轮商车费改方案中,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的调整范围为0.85~1.15内,二次商车费改下调了两个系数的浮动下限,由0.85降至0.75或0.70,不同地区取值区间不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初衷,是通过赋予保...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