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我们都知道,赌博一般涉及的资金都比较大,因此很多人在赌博的时候常常出现资金不够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有人利用这个机会,在赌场放高利贷来赚取差价,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会构成犯罪呢,如果构成犯罪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呢?您要是想知道答案的,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一、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

在我国,放高利贷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涉嫌犯罪,如果行为人在赌场放高利贷的,可能会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二、赌博罪是如何认定的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三、赌博罪与违法的界限是怎样的

1、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4、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赌场放高利贷是什么罪,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放高利贷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是说高利贷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但是如果行为人在赌场放高利贷,就会作为赌博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我们提醒您:放贷请谨慎,不要犯了放高利贷罪,法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触犯法律的人。

·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有时候就会出国旅游,在我国任何人出国一般都要办理护照、出境证才能出国,特别是企业、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管理很严格,但是有人会通过骗取的的手段来得到出境证就触犯了法律,那骗取出境证件罪主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相比之下其实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是要比一般企业员工的收入高,但如果发现公职人员的收入高的离谱,甚至形成了巨额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了。不过您知道法律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上对影响犯罪中止因素没有明确的规定, 认定犯罪中止如下: (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
      一、刑诉应当通知辩护律师的有几种情况 公检法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 (一)未成年人; (二)盲、聋、哑人; (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辩护的情形: (一)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 网络诈骗案件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成为了我国多发的案件之一,有的地方甚至全村人都在从事网络诈骗犯罪,可见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十分广泛,也是我国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那么,网络诈骗罪要坐几年牢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骗...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对刑事案件量刑制度的改革是任重而道远的,国家目前就仅在很小范围内开始推行了认罪认罚从宽量刑的这个决定以后,其实也包括了网民或者是很多专业的法学界人士对这一政策都是持相反的意见的。并且业界专业人士有专门的针对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提出了几点切实可行的参考依据。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


·职务侵占罪40万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手上的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就可以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那要是职务侵占罪40万量刑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40万如何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


·盗窃罪没有找到赃物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盗窃罪,则不会判刑;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则不需要找到赃物也能够定盗窃罪,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非法侵入住宅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民的住宅都是属于私密的场所,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若未经合法程序,而非法闯入公民的住宅,那么就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到底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为了更好地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要注意区分此罪与彼罪。...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一、怎么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侵占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侵占罪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数额较大到底指多少钱呢?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法律规定的侵占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侵占罪指什么 (一)侵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