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品房认购书都有哪些主要内容

商品房认购书都有哪些主要内容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二、商品房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签售的目的在于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的确认,买受方往往以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在实践中称谓不一,如认购意向书、购房订购单、购房预订单、订购房屋协议等。其次,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价款计算;订立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限约定。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相对比较简单,一般是购房者与开发商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签约的目的在于为将来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作约定。最后,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该条规定承认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的效力,规定了定金条款的适用,即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返还定金。但若是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接受定金的一方要返还定金。通常认为,商品房认购书是以“诚信谈判直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标的的预约合同。《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条所列举的八大条款中,主体、标的和数量是不可以在将来由当事人或法院“依法拟制”的合同成立的“绝对必备条款”。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备上述三个条款,同时,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内容,商品房认购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房产问题成为当今人们的热议话题,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影响因素不仅仅是登记这个条件了,还要结合很多现实原因。而现实中,婚后房产分割是一件简单又复杂的事情,究竟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一、如何分配婚前购...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房子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1、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于商品房来讲,原则上需要在开发商修建好了之后,才能销售给购房者。但我国也是允许提前销售商品房,也就是进行商品房的预售。此时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因此要求开发商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究竟要怎样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23新版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新版是怎样的? 现在的买房卖房现象在市场上很常见,有些人是通过中介公司来查找或发布房源,有些则是自己走访查看,直接与房东接触达成交易,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必须签订买卖合同,下面我们给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最新整理版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编号: )...


·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
      如今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水平,在生活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离婚过程中需要通过婚姻法来解决两人之间的纠纷,许多家庭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此时不少夫妻为了减少分割离婚房产的纠纷而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那夫妻离婚房子判给孩子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


·二手房过户前需要注意哪些
      过户是买卖二手房的必经程序。那么,实践中,二手房过户前一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在注意了这些事项以后,您就不用担心被卖房者欺骗了。在谨防被卖房者欺骗的同时,您还要注意的就是税费的问题了,那二手房过户究竟需要交哪些费用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二手房过户前需要注意哪些...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配偶去世夫妻的房产的继承首先确定应当是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范围,然后进行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
      可以对离婚前按揭房屋过户吗?不可以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房屋还有有按揭没有偿还完是不可以进行过户的,如果要进行过户就只能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剩余的按揭贷款金额后办理过户。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


·北京市房屋租赁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北京市房屋租赁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