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要哪些材料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本国内的工作经历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工作经历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组织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作经历的证明;

3、当事人需证明其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职称的,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4、当事人如需证明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

5、当事人如需对其兼职的工作经历进行证明,应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天津工作的外地当事人可由其工作单位代为申请,如本人申请,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暂住证;

7、应提供与办证数量相应的(比办证数量多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8、代办公证的代办人还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办理出国需要的工作经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公民若要办理出国定居、旅行、探亲、留学、劳务输出等,通常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职称、无刑事处分等公证。办理此类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填写申办公证的证明表(需接表格中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签字);

3、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相关链接】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须知

一、办理工作经历公证应向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二、办理工作经历公证须携带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如申请人现住国外的,还应提供其在国外所持的护照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中应有护照首页、最初离境时的出入境印章页、国外有效签证页);

3、由申请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在职的职工还应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已经离职的应提供退工单、劳动手册等;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三张以上;

除上述材料外,公证员受理申请时如认为尚需补充其他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

三、申请人若无法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的,代申请人应出具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

四、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自本处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翻译、调查及补充证明材料期间不计入在内)办结。

·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员工进入公司入职工作,公司都应与其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的,其目的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可是当员工签订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由于您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往往有很多疑问。下面由为你解答。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伤认定决定;(三)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


·一、公司因停产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公司因停产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如何追回拖欠的工程款
      1、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一些建筑工程诉讼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决合同的有效性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的现象,因此这些都会导致施工合同的无效,还有就是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同本身的无效,但是即使存在合同无效,如果建设单位没有提出合同无效的...


·工业园区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业园区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土地广袤无垠,在这片土地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土地类型。国家对于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有一个公共的政策,然而,具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还要视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定。那么,工业园区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国家征...


·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会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其中就包括烧伤。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为下一步索赔做好准备。二级烧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到具体的赔偿金额。那么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二级烧伤工伤赔偿...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还是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段期间内的平均月工资为标准?专业人士认为,如果劳动者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因每个月的工作状态不同,计件工资部分会有浮动,故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


·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一、公司员工辞退谁说了算? 这应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说明了算,若是哪些个人说了就算,那企业管理是不规范的,是“人治”而非“法治”,这样的企业难以做大做强和长远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最有决定权的应是你的直接上级对你的考核和考评!但这也应按文件要求程序执行...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
      劳动者解除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支付违约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一年或三年期限等。但是,有些公司直接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一直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有些劳动者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时,以为自己违反了无固定期限的约定,所以需要支付相应的违...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
      革除劳动合同是要由合同两边的一方提出的来的,就是符合必定条件可以革除,但是也可以不提出革除而持续实行合同,带有片面性的。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只需达到规矩条件就自动实行中止的,符合必定条件有必要且自动中止,无需两边的片面自愿。下面我们带您来详细的了解不签署劳动合同公司要承担什么后果?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