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同案件诉讼费用计算公式 国家规定

不同案件诉讼费用计算公式

国家规定在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之后会向受诉人民法院缴纳一笔诉讼费用,该费用包含了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费用。那么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是什么呢?诉讼费用是根据诉讼的标的额进行计算的,但是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公式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进行了相关的整理。

一、财产案件的计算方式: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X≤1 50

2 1≤X≤10 X×2.5%-200

3 10≤X≤20 X×2%+300

4 20≤X≤50 X×1.5%+1300

5 50≤X≤100 X×1%+3800

6 100≤X≤200 X×0.9%+4800

7 200≤X≤500 X×0.8%+6800

8 500≤X≤1000 X×0.7%+11800

9 1000≤X≤2000 X×0.6%+21800

10 X≥2000 X×0.5%+41800

二、离婚案件的计算公式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无争议财产 50

2 X≤20 300

3 X≥20 X×0.5%-700

三、侵害人格权案件的计算公式: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X≤5 500

2 5≤X≤10 X×1%

3 X≥10 X×0.5%+500

四、保全案件的计算公式: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X≤0.1 30

2 0.1≤X≤10 X×1%+20

3 10≤X≤89.6 X×0.5%+520

4 X≥89.6 5000

五、执行案件的计算公式:

标的范围(万元) 诉讼费(元)

1 无执行金额 500

2 X≤1 50

3 1≤X≤50 X×1.5%-100

4 50≤X≤500 X×1%+2400

5 50≤X≤1000 X×0.5%+27400

6 X≥1000 X×0.1%+67400

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计算公式:

1、一般按件收

2、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3、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的计算公式:

按件收,每件交纳10元

八、行政案件的计算公式: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 每件交纳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交纳50元。

九、管辖权异议案件的计算公式: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十、支付令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一、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二、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十三、破产案件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元。

十四、其他诉讼费用的收取:

1、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3、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4、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条第3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以上就是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公式,相信您对于什么样的案件需要缴纳多少诉讼费用都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我们要提醒您在起诉之前可以参照上面的计算标准计算诉讼费用,将诉讼费用更加精准的写进诉讼请求之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重婚罪并没有要求一定和对方领了结婚证,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3、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即便没有结婚证,依然构成重婚罪。二、对方重婚...


·如何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
      家庭共同财产有区别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有的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不仅仅一家三口,还有可能出现多代同堂的情况,那么此时该如何对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现代社会家庭可表现为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故家庭财产的种类、范围、价值等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征。在对家庭财...


·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而且明确规定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那如果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也就是说应该支付抚养费到什么时候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支付抚养...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虽然夫妻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对于协议离婚中纠纷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以及对离婚协议性质的认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确。 因此,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算重婚,已经构成了法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


·结婚证弄没了可以离婚吗
      可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


·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思想较为开放,故而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着虽未结婚,但是以婚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在此种情况下,同居关系欲解除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若双方都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会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证据,那么,你是否知道未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


·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受到各自劳动保障,其中就有休假的权利。劳动者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年假等。其中法定假期是很多人关心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当年的放假安排。那么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国务...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诉讼怎么办 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


·本来结婚
      本来结婚,然后生孩子,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好好地生活是一件让别人羡慕的事情,但是如果离了婚就不在幸福,并且非常痛苦,还要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怎么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并且如果抚养费合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怎么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


·2023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