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一、优秀的建筑工程律师是怎样的?

1、懂得行业规则

建筑工程律师需要懂得建筑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各种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还要熟悉定额、计价规范、施工规范以及各种版本的施工合同;还要对工程承包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

其次,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建设工程律师,还需要不断的学习充电。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施工合同效力问题、黑白合同问题、施工承包发包、工程索赔与反索赔、工程造价鉴定、工期纠纷、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工程验收与移交、工程保修及缺陷责任、PPP、DBO等新模式,这些你又知道多少?你了解其中的纠纷与处理实务吗?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在不断修改更新,工程案件的审判规则也在不断的修改更新,你需要拥有终身学习的心态,随时保持对行业知识的不断更新。

二、想索赔工程款要准备什么?

工程索赔是工程纠纷中典型的纠纷类型,想索赔工程款你要准备什么?工程索赔最重要的是谈判,通过谈判索赔相关款项,在谈判的前后我们必须要清楚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除此之外还要及时保留证据。

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工程索赔往往是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已经发生的事实及现行的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谈判,若承包方在无任何依据或无有效依据的前提下向业主索赔,则对双方合作诚意会大打折扣。因此建议在索赔过程中,应搜集并整理出相关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在谈判中才有充分的把握。

及时保留证据

对于证据保留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为了维护同业主之间的关系,即便发生的工程纠纷,也不会立即向业主提出索赔,也未保留证据,导致在以后的谈判中因未保留证据而错失良机。

及时确认双方谈判结果

谈判完成后,承包方应及时将票陪谈的成果、会议的相关纪要或者拟定函件寄往业主方签收确认,减小双方日后的分歧,促成最终结果的达成。

选一个好时机谈判

可在工程竣工、配合办理验收手续节点前后进行谈判,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时,基本上工程就可以体现出现有的价值,表示承包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的义务,此时提出索赔谈判中会涉及产权的移交及备案手续的办理,对业主而言都是很重要的时间节点。承包方要在此节点充分把握好时机,进行索赔谈判。

把握业主资金到位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业主迟延支持款项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资金不足,因此承包方在现有条件下密切关注业主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提出谈判要求。

·新换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
      劳动合同要怎么签 (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功,你首先要权衡自己的能力。你想要什么?你是否自信能达到既定的标准从而得到奖金?了解你自己的需要将有助于你选择公司的类型,每个公司所能给的...


·工作三年以上辞退赔偿金怎样计算
      工作三年以上辞退赔偿金怎样计算工作三年被辞退需要赔偿三个月工资。1、《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事业单位停发工资是否违法
      违法。拖欠工资并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


·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
      现在很多农村居民家里都有面包车,在没有农活的时候农民会出去承接一些运输的活,这时他们会和运输公司签署一份劳务合同,确定好劳务报酬、结算方式等。在这一点上,和建立劳动关系非常相似,那么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给您分析分析。一、签署劳务合同是劳动关系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


·工程质保金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支付规定是怎样的? 质保金的约定,是为了约束各工程责任主体的责任心,通过此种方式,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就是其中一种约束建筑施工单位责任的方式,扣留工程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在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时,可以及时处理该事故。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 怎么办
      我们知道,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时在鉴定机构出具认定书之后,较少比例的当事人会对认定结果不服,但是不少劳动者虽然不服于认定的结果,但是由于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如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 怎么办,该如何处理等不甚理解,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 对工伤认...


·江苏劳动合同模板中包含哪些基本条款
      江苏劳动合同模板中包含哪些基本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


·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作为用人单位,有为职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义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则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可以委托家属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来明确证据的伤残程度。一般情况下,劳动局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职工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对工...


·工伤认定等级划分是怎么划分的?
      我们根据工伤所受的程度的不同,将工伤做出了不同等级的划分,这就是工伤认定等级划分。但是很多朋友在不小心受到了工伤的情况其实都不是很了解自己所受的伤害处于工伤鉴定的什么级别,所以如果遇到了错误的工伤鉴定也不清楚,基于这个原因,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供您参考。 一、工伤级...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除了有条件的限制外,此时由于是需要解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此也是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