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是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

什么是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保险公司涉外业务开办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或CAR。它是为了适应现代土木建筑工程对危险保障的需要,从财产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新险种。

一、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对象

该项保险的适用对象是外商投资外汇贷款等各种利用外资形式的建筑工程以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经援工程等。保险对象主要有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例如住宅、办公楼、宾馆、大型商业设施、娱乐中心、标准厂房、仓库、水利、桥梁、机场等。

二、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个工程的整个工期。也就是说,是从工程预计动工之日或首批建筑材料运抵工地之日起,到工程预计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如工程验收完毕先于保单列明的终止日,则验收完毕时保险期限亦即终止。若工程延长,即在保单列明的终止日前工程尚未完工时,被保险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申请延长保险期,并按规定增交保险费。如果工程的某一部分先期验收移交或投入使用,则对该部分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另外,在该项保险中,投保人还可加保保证期保险。一般工程完毕移交后,都有一个保证期限,在此期限内,如发现建筑物质量上的问题,甚至造成严重事故,工程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应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加保保证期保险后,保险公司对在保证期内被保险人因履行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与工程合同保证期时间一致,一般为12个月)责任而对工程进行整修、改进、返工、试验等工作时引起的事故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

该险种的保险金额包括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和对第三者责任赔偿限额两部分。前者以工程完成时的总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包括运输、关税及其他各种相关费用等。由于大中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办理保险时难以正确估价竣工时的实际造价,因此,投保时可先按合同造价或工程概算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并计算保险费,待竣工后再按实际造价调整保额和保费。如总保额中包括建筑用机器或设备,应另列保额并附清单。如总保额还包括其他承保项目应事先由投保双方商定金额。第三者责任限额以工程期间保险公司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来体现,其高低视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最大危险程度,由投保双方商定并据此计算保险费。

四、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是按整个工程期计算的,因而没有固定的费率表。也就是说,其费用的确定取决于工程总保额、工程周期、工程性质、工地周围自然地理条件、承包方式或承包人及工程有关的资信、免赔额的高低、类似工程的赔付情况等等因素。建筑用的机械设备的费率为年费率(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计算),因其特点是流动性大、使用期短、且旧机器多、损耗大、小事故多,故费率水平较高。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工程没有按期完成如何索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工程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 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是必须写的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是必须写的条款吗?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不是必须写的条款,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


·工程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程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一、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只要是因工去世的不管多少日后死亡的都算死亡事故,因工去世的待遇包括: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固定合同,还可以是临时合同,但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与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今,大部分的单位中,员工的组成都有农民工。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没有得到保障的。有些单位以农民工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为由而为其投保,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民工能参加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


·单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


·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招童工判刑吗?虽然我们知道,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是否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如果构成,那么又该如何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虽然,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违法招录童工,但对于单位一般使用童工的行为,并...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合法?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属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


·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一、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员工无过错情况下辞退的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