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虽然替用人单位工作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呢?如果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 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一定是雇佣关系,...


·微信是一个方便、功能齐全的通讯工具,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来与
      微信是一个方便、功能齐全的通讯工具,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来与朋友聊天、购物、支付、发红包等,但微信诈骗犯罪分子也伴随而来。如今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微信诈骗的侵害,对诈骗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微信被骗了800知道号码能立案吗? 一、微信被骗800能立案么? 诈骗罪的...


·工伤认定下来后伤残鉴定要多久?
      工伤认定下来后伤残鉴定要多久?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治愈出院并且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才可以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如果被违法辞退的话就有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情形
      工伤鉴定标准对工伤等级进行鉴定的标准,是由政府部门确定的鉴定工伤的标准。对于工伤的伤残等级,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又可以分成很多不同的情形。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


·17岁是不是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7岁是不是童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对童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年龄界限是什么。我国禁止单位录用童工,但是却没有禁止招用未成年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17岁是不是童工 17岁不属童工!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


·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在员工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结果出来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从而拿到用人单位的赔偿,这是受到工伤后索赔的流程。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对劳动者所受工伤进行分类,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膝盖骨折工伤认定级别属于几级?...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方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期索赔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由于工业企业这种占地面积其实是很宽广的,现在的国家政府又是想要尽快的将这些占地面积较大的工业性企业给拆迁了这样好开发新的建筑物了,但是作为被拆迁的巴中工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主要事项,接下来就为您解答。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一)拆...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