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

?一、工伤伤残鉴定有效期是多久,过了期限怎么办

工伤鉴定的有效期: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所以伤残鉴定至少要在工伤治疗三个月之后做,如果有的伤残治疗没有结束,或达不到稳定,还需要继续顺延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过了期限之后: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也不予受理,然后以交通事故评残标准进行伤残鉴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然后法院会看厂方的意见,如果厂方同意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法院则会委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工伤评残标准进行鉴定,按工伤保险待遇判决;如果厂方同意按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处理,法院则直接按提供劳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初次鉴定的,应当在工伤职工伤情稳定或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当面提出,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留下指印和2个以上联系电话。同时提交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审查受理。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首先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申请人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鉴定的条件。

申请人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提交资料完整的,且在申请时效内的,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受伤部位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的,即开具介绍信和发出《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3、组织鉴定。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评残日期和评残地点后,电话通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和申请人按时参加评残,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评残标准,对申请人作出书面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结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会及时电话通知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并开出劳动能力鉴定费缴费通知单给申请人到附近银行缴费,申请人持银行盖章生效的缴费凭证交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方可领取鉴定结论。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主动离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除非公司存在以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问题?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问题?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一、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呢?或者说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已方诉讼呢?笔者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 用人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一、劳动合同违反试用期怎么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违反试用期怎么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这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的时候日期应该写清楚,终止关系人员的大致情况,并且写明一些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用人单位的盖章及落款日期。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书,一些用人单位是需要一定的规范的。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在招投标中,工程发包方总是要求承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承包方也总是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中,有违约金一说,为什么还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是行业传统,还是法律规定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必需的吗?工程履约保证金是什么意思?我们通...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六级伤残评定标准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各种活动降低; 不能胜任原工作; 社会交往狭窄。 六级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