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如何赔偿?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签订公司如何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支付标准


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后,也是会给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必要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仲裁方式解决。



·无限期劳动合同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限期劳动合同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固定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解除赔偿会不会有? 员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有经济补偿金;按第37条规定解除的没有经济补金;但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至解除的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用人...


·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支付吗
      在普通的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条款以备在解除合同时所用,自然在劳动合同这种比较特殊的合同中,一般也是有这方面的约定,但此时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即只能在两种法定的情况下才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当然在劳动合同中却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那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要支付...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
      去年,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工资水平等指标作为参考,纷纷发布了当地企业工资指导线,包含平均增速,最高值和最低值等。那么您知道上海工资指导线的具体情况吗?工资指导线有什么作用吗?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是多少2020上海工资指导线还没有公布,下面为您介绍20...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发生法律纠纷之后,我们都知道要到法院去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也可以诉至法院。但是应该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呢?可能很多人就不知道了。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的管辖问题,阅读完本文您就知道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应该去哪里起诉了。工程设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一、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 腰椎打钢钉是几级工伤事故需要根据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果来进行判断,但这种情况下的话,7~10级都是有可能的。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持有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解决纠纷的。我国的一些法律也对其进行了规定。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本期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没有劳动合同...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
      前几年,一到年底就时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农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些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建筑、机械、施工等行业的一般体力劳动,辛苦了一年,本想拿钱回家过个好年,但一旦遇到不良企业或商家就变成了泡影,那么,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有哪些规定呢?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一般情况下拖欠农...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一、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理? 一、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该怎么处理?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