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买五险一金吗

是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中的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合同是不能约定排除的,属于无效条款。对于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但在北京是必须给劳动者缴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让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本人认为,提前30日通知,也就是说到员...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等级十级赔偿主要包括: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
      在异乡工作生活时,很多人会选择租房,当生活渐渐进入正轨,人们会要在城市落户,而落户时就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也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 也有效地保护了租房双方的利益,那么这个证明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


·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是需要提出离职申请然后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进行转移社保关系然后需要结清工资报酬。离开公司之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固定发工资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工资的结算是按照每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要是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期就想要离职的,按照用人单位规定只有到下个月固定发工...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2、计算加班...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些人觉得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就少了,甚至觉得不缴纳五险一金更好,那么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呢?为你解答。 一、交养老保险的作用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


·盐城工伤认定去哪里,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故而不少职员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不支付职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职员是可以到的当地有权受理工伤认定请求的地方,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请求的。需要注意的是,职员只能到个有权受理机关提出认定请求,否则其认定结果是不会发生效力的,在盐城工作的朋友,你...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企业招聘员工到单位上班,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在劳动合同中就会规定关于工伤方面的问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企业对于工伤的员工并不会采取积极的赔偿措施,而是刻意逃避。那么,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 工伤认定企业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哪些?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