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
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3、有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书面合同的内容,可分为3部分:约首:包括合同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的合同还用序言形式
说明定约意图并放在约首。
(1)本文:是合同的中心部分,具体列明交易的条件、条款,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2)约尾:说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方案以及效力,订约时间,地点,以及生效时间。
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一方面,就我国的进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准有外贸经
营权的企业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买卖合同;另一方面,对方的进出口商也应具备签订进出口合同的能力和资格,具体条件依据其
本国法律确定。由于进出口贸易主要是企业之间的行为,而企业的行为必须通过自然人(有权的代理人)来实现。因此,应确定签订进出口合同
的企业代表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第一,签字的自然人必须是其企业的授权代表;第二,签字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
2、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对价是英美法系的一种制度,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所提供的相互给付,即双方互为有偿。约因是法国
法所强调的,是指当事人签定合同所追求的直接目的。在买卖合同中,对价表现为一方所享有的权利是以另一方负有的义务为基础,双方应互
有权利和义务。如,卖方交货是为了得到买方的货款,而买方支付货款是为了获得卖方提交的货物。通过交易,买方得到货物,卖方得到货款,
这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约因。买卖合同只有具备了对价或约因,才能有效,否则,就不受法律保障。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保证不违法及不违背或危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无效。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错误或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况或
是在受欺诈或胁迫的合同,各国法律的处理有所区别。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
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6、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根据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这种书面形
式不仅包括正式合同或确认书,也包括信件、电报、电传和传真。凡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即为无效。这也是我国核准参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所作的两项保留之一。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条款
①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②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
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③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④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由于国外执行难等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条款表述要规范,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如“凡因本合同所发
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裁决。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⑤法律适用条款:对我国不熟悉国际条约和外国法律的人士来说,应尽量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⑥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所需的注意事项,鉴于企业在与外商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中,不仅涉及到国际贸易知识,还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问题,我们建议:最好找法律专业人士为企业把好第一关,避免企业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签订动产质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质押合同也和其他的合同一样,必须具备了一定的实质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什么 1、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 3、该合...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
      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合同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生活中,我们会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合同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我们也得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合同履行时涉及到了一个问题,我们所遵循的一般准则是什么?合同履行原则包括那些?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酒水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酒店餐饮酒水购销合同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


·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有效吗?
      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有效吗?合同诈骗认定后合同是无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或法院来确定赔偿,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乘客客运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民法典》对于因违约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额没有规定明确的...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违反...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
      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十分的严谨,对于许多的内容都有规定,一般都会规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合同的违约也会有着惩罚。比如违约金等等处罚,这些都是受到法律允许的。那么您知道是不是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合同中要有违约责任 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一、合同可解除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民法典》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