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就是因为对劳动仲裁的请求事项的裁决不服,所以不能超越仲裁请求事项的范围,因此不能增加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样的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是仲裁前置,也就是说实际处理劳动纠纷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那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但此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有自己的案件受理范围。那究竟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怎...


·工伤鉴定书要2600是否合理
      工伤鉴定的收费标准其实全国各地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制定的有大概的收费范围,所以员工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书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先熟悉一下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鉴定的收费问题,这样自己心里首先有一个底才可以。就比如有些人做工伤鉴定的时候,就遇到过工伤鉴定书要2600这种事情,那么2...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辞退员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一、公司拖欠工资打官司需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 具体包括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及标准。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通俗所说的N就是工作年限,1是指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注意: 1、并不是只要单位辞退员工,就要给经济补...


·农民工没有合同和欠条该怎么讨薪
      农民工没有合同和欠条可以通过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证据讨薪,比如工作证明,旧的工资发放记录,证人证言,考勤表等。欠薪事实存在的,可以选择三种途径: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村社选举能否发误工费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发动选民、制作票箱、印制选...


·劳动关系的延续如何进行?
      对于职工来说,在入职之前很多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以后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福利与待遇。但是如果合同期满,这个时候如果双方都认为可以继续合作,那么此时的劳动关系的延续如何进行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方法,来看一下吧。 劳动关系延续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


·一、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
      一、对第一次工伤鉴定不服如何二次鉴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
      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一、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讨要工程款。经催欠不给的,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


·保洁阿姨劳动合同都包括什么
      保洁阿姨劳动合同都包括什么 保洁阿姨劳动合同都包括: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以及需要明确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