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证据材料。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或工会之间完成,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具有主张劳动合同是否解除的事实的能力,其有关证据并非仅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故就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事实本身,应当适用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即职工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则应由职工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有此主张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什么补偿?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来计算。而工资性收入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纠纷提请诉讼时,要遵循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的,就应该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而单位有自己主张的,应该就该主张提供证据材料。因此具体到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
      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还需要继续缴纳吗?员工被羁押社保公积金可以暂停缴纳。在羁押期间可以暂停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被羁押的员工经人民法院的审判确定有罪...


·劳动合同法哺乳期有什么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相关规定,在《劳动法》中有规定。 怀孕女员工都会遇到生育后哺乳期的问题,担心自己的岗位是否会被换或者是公司被辞退,或者是产假结束后哺乳假不能够得到落实。对此,国家在立法上,给了女职工特殊的保护。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哺乳期的有关...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您比较熟知的汽车,电视机,电冰箱,钢铁或者是煤炭等这些都属于工矿产品,工矿产品和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工矿产品在日常销售的过程当中,购销合同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不过从事工矿产品销售的商家,其实并不一定特了解,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什么样...


·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辞职吗?
      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辞职吗? 只要满足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当时就可以马上离职,并不需要提前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如在这期间被辞退,员工享有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工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一、那种情况下参照工伤待遇赔偿?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其赔偿项目和标准,参照工伤保险待遇。 在用人单位已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情形下,工伤职工若以工伤损害赔偿为由起诉用人单位,法院应当审查...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定义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定义是什么? 关工程的实施是非常重要的过程是需要严格把关的一项内容,如果没有具体的方法以及规范来制定的话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实施不合格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那么具体的是怎么理解工程的不合格的,在很多地方都会涉及到这个概念,所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定义是什么? 工...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严格的鉴定标准。通常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分为1到10级,所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工伤鉴定的结果为四级的话,表示该员工所遇到的工伤状况是比较严重的,对员工本身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四级赔偿...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一、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