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

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因故导致他人伤残的,事故当事人应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补偿。而对于有些受害人来说因其受伤程度严重导致其丧失部分或完全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需要对受害者的被抚养人进行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八级伤残的赔偿内容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所以扶养费是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扶养费就越高。而伤残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并不是同等的概念。按照现在的伤残等级划定,一般认定七级以下伤残对劳动能力影响不大,一至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必须达到1~6级才考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问题,7~10者无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二、八级伤残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八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三十。具体包括以下赔偿内容:(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通过以上我们的相关介绍我们知道针对八级伤残可以要求被抚养人生活费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八级伤残并没有导致受害人丧失其劳动力,所以无权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当事人应按八级伤残相关规定对受害人进行其他内容的赔偿。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方同性恋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那要是一方同性恋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方同性恋可以作为离...


·法院怎么对婚姻纠纷调解
      关于婚姻纠纷调解其实也就是夫妻离婚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方面进行的调解工作。那么实践中,法院一般是如何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的呢?如果你对此也有疑问,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为什么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 《民法典》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受胁迫婚姻撤销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受胁迫婚姻撤销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结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对结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胁或损害,使该方违背自己意愿而结婚。这种胁迫,可以是一种暴力上的威胁,也可以是一种...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举证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举证 可以提供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和证据。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1、证明夫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在为宝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肯定要涉及到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因为生育二胎有些情况下是对社会缴纳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各地的抚养费标准都不同,那么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起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因地而异...


·结婚半年离婚流产一次怎么赔偿
      并不是每一个小生命的诞生都是令人惊喜的,如果婚后婚姻生活不美满,双方预离婚,不希望孩子的诞生,会选择流产。众所周知,流产对女性的伤害非常大,而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中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女方提出离婚,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并且符合某些条件的,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下面和...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由法院判决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