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为了某一块土地能够得到很好的开发或者为了进行某一项城市规划,

为了某一块土地能够得到很好的开发或者为了进行某一项城市规划,就会对某一块特定区域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同时国家会给那些被拆迁的人同面积的安置房。对于安置房的性质很多人有疑惑,安置房属于什么房?安置房有三证吗?
一、安置房有三证吗?
1、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2、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3、税费是根据过户价或当地政府的低过户指导价为计算依据的,一旦地方过户指导价调整,或税收政策调整,可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4、目前的政策是,出售满五年的住宅不用交营业税,但是出售满五年非唯一的住宅是要交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的,另外,目前的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还要交3%的土地出让金。5、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二、安置房如何交易?
1、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是属于被安置人个人的,但是如果想上市交易,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之后。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由市政工程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4、安置房买卖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或是已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5、按照《民法典》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安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在买卖安置房时要注意查清拆迁前的产权性质,查看产权证,产权期限,办理公证手续等。安置房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安抚那些被拆迁人的心并弥补他们的损失,说白了,安置房就是国家给拆迁户的,所以安置房是由三证的,只是三证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候才能拿到手而已。


·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一、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地铁拆迁房屋的,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未签协议就不能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一、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开发商以受让或转让方式获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居住用地最高年限为70年,办公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用地最高为4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 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 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二、相关合同格式 1、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分门立户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有关规定,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烟台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


·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国家是公民的保护伞,有困难的时候国家都会进行帮助,比如说法律援助为了帮助公民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一般来说,在申请法律援助的时候都是有地域范围的划分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并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地域限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有着非常大的区别,比如居住地有不同,犯了错误的严重程度也不同,犯了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民事诉讼法没有这么严重。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居住地是指什么地方 《刑事诉讼法》中没...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的土地共分...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怎样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打破了地域界限,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双赢。在实践中,公司或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都需要按相关的规定缴纳税款。那么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政府决定规划建设的地区,在正式的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公民也就只能通过相关的渠道来查询一下征地补偿的一些基本项目,因为征地补偿的标准肯定不能和其他省市的做比较,甚至在同一地区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可能会存在差异。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是,广东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