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犯罪往往表现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而对于此罪也是存在未遂、既遂的标准。由于法律中对未遂犯的处罚要轻一些。因此很有必要认定清楚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对此,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的,这为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恐吓而产生恐惧或者虽然产生了恐惧,但是没有交出财物的,均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应当区别对待:一、如果被害人在受到行为人的威胁和恐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在司法机关的授意下前往行为人指定处与其进行交款的,行为人在前去取款的时候被当场抓获的,无论其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实际一直掌握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掌控之下,行为人控制财物只是一种假象。行为人如果没有被当场抓获的,而是取得财物之后突然逃跑,公安机关之后才抓获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因为只有行为人对财物处于实际的掌控。二、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人没有取得财物的情形都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被害人当面拒绝了交付财物而使得行为人把要挟的内容付诸实践,或者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强行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或者进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分别应当以抢劫罪和数罪并罚来处罚。三、如果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产生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即构成了结果加重犯,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产都应当以犯罪既遂来处罚。笔者却不以为然,犯罪既遂又不是认定“情节严重”的前提,如果不承认“情节严重”情形下的犯罪未遂就不能恰当的量刑,不能罚当其罪。由于法律中规定,敲诈勒索罪属于结果犯,此时构成犯罪要求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行。至于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标准,一般是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要是经过认定属于敲诈勒索未遂的话,则此时一般是比照既遂犯的量刑,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
      教师拘役实刑一定开除吗?教师拘役实刑不是一定开除的,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教师被判处拘役,不会被开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拘役具有如下特点和内容:拘役适用的对...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有哪些?
      以前,用信件进行交流是人们之间保持联系的主要方式,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无故侵犯。在我国刑法中,特别有一个罪名是侵犯通信自由罪。和其他犯罪一样,这种犯罪也有构成要件。那么,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构成侵...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判刑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准《人民检察院直接...


·法律规定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
      间谍罪的主体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


·遗弃罪向公安局报警怎么进行
      现代人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的情况下,有些思想却日趋下降。比如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子女对父母不履行抚养责任,将老人遗弃,或者,父母遗弃孩子的这些事情。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心头不自觉的难受,这种行为不仅仅是道德的沦陷,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您遭遇到了这样的事,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了解遗弃罪...


·申请无罪辩护从哪个阶段提出?
      申请无罪辩护从哪个阶段提出? 一、申请无罪辩护从哪个阶段提出? 一般认为,辩护是在法庭庭审阶段进行的。被告人可以在公安笔录阶段做出无罪辩解,由公安机关把笔录提交给检察院到法院。有没有罪是法院根据证据来认定的。 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


·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
      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或者自己不应该被判处刑罚时,是可以提起申诉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书的撰写问题,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吗?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范本,供您参考。刑事申诉书范本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申诉人因被告人????????? 强奸...


·一人轻微伤算寻衅滋事罪吗
      不算寻衅滋事罪。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认定构成遗弃罪的判几年
      可能您的身边都出现过不抚养年幼的孩子、不赡养年迈父母的情况,然而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行为其实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此时情节比较恶劣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了。此时自然就会受到《刑法》的评价,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通常遗弃罪判几年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