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买房者在买房之后都需要对新房进行装修,对任何工程来说质量都是其最终追求的目标,对装修工程也不例外。质保单是工程质量保障中的一个重要保障内容,关于装修工程的质保单的撰写是装修公司和用户都关注的问题,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一、装修工程质保单怎么写?
甲方:
乙方:
共  页 共  页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 竣工程验日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     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为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其实每个地区的家装保修单都不同。
正规公司的合同是在工商局买的,合同呢是天津市 工商局和建委 监制的。所以内容是很正规和公平的。
合同前半部分是涉及甲乙双方的信息,合同额,设计费,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后半部分涉及报价单,材料单,而最后 就是保修单,保修单是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 签署的,主要规定质保范围和时间。从签署质保协议起,基础工程质保2年,水电隐蔽工程质保五年。有的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会适当延长质保时间,做为附加条款写入合同,这也是正常的!
二、装修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
(1)对社会的意义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房屋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财产和生活保障,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当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于赔偿机制不健全,用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完善了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快捷、可靠,消除了因责任主体消失或难以履职而导致的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对行业的意义
1)代表最终用户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
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以后,最终用户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所以,在保障工程质量方面,保险公司与最终用户的利益相同,将现行制度下最终用户无法到场,对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的状态进行转变,在工程建设中真正引入代表最终用户权益的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管控,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2)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留置的时间)之间存在巨大空档期,而在现行缺乏有效经济制约手段或赔偿机制的情况下,使得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保修责任无法得到落实。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后,实现主体结构全寿命周期的质量保障,落实了主体结构质量保修责任。
3)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可以有效使用市场诚信体系、差别化浮动保费、保险杠杆等市场手段,结合信息联动等管控途径,对行业进行强有力的调节及监督。同时,施工单位投保工程质量保险的项目,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将大大减轻建筑行业的经济负担,有利于解决建筑行业供应链和担保链引起的“蝴蝶效应”,有利于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对企业的意义
解决施工单位质保金长期沉淀的问题
目前,我国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要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作为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费用。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然而在当前建筑市场产能严重过剩,招标人和投标人地位不对等的市场环境下,招标人延期退还或长期占用质保金的现象普遍存在,使得施工单位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保修单并不是由全国统一规定,而是每个单位根据自己的标准拟定。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单对社会、行业和企业都有重要意义。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
      一、社保法规定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 1、员工工伤费用应该有工伤保险机构报销,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就应该由用人单位报销,工伤赔偿包含公司支付部分和社保支付部分,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应该向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工伤待遇。 2、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的可能性有多大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


·在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
      在工地受伤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何解决在我们遇到工伤这种问题的时候,要注意我们是否与聘用工地或者单位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以及合同上是否有相应的条例。没有相应合同规定,这些保险待遇也是国家给劳动者 的一个保障,这样你就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聘用工地索要相关的经济赔偿。 一、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案件最长审理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案件最长审理多长时间?一、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2、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 ,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3、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


·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
      一、对于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是怎样的员工逮捕羁押期间薪酬待遇是停发工资。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


·一、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一、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合不合法?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找到高望重的人或是有权威的组织调解,是我国自古就传下来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而受到该种方式的影响,不少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会先找相关的调解组织去调解。那在实践中,劳动仲裁调解组织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项目?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协商解除 补偿标准: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


·超市员工抢劫受伤怎么赔偿?
      超市员工抢劫受伤怎么赔偿?一、超市员工抢劫受伤怎么赔偿 超市员工抢劫受伤是因为员工实施了犯罪行为导致的受伤,超市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更不需要对抢劫的员工做出赔偿。 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