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首先说明,《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对于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内容,对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这是主要考虑到夫妻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子女的姓氏应有同等的决定权。而且又考虑到中国人基于传统上子嗣观念,每当连生女孩后,还想生男孩,这样做,不但有违家庭计划生育原则,也不利于母亲的身体健康,增加家庭负担。规定子女可从母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遏制无节制生育的弊害。实际上,子女在出生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确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亲权的体现。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由随父姓改为随母姓,或由随母姓改为随父姓。对于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在收养关系下,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养父母子女关系确立,作为身份关系的一种标志,养子女的姓氏应当发生相应的变化,以表明其身份关系的变化。因此收养成立后,养父母可以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综上所述,根据原《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生育子女的,子女可以跟随父姓或者母姓。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我国提倡夫妻男女平等,在决定子女姓氏上面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当然,子女姓氏确定后,在其成年后,也可以申请变更姓名。具备手续应该到派出所办理。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
      女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会通知家人吗
      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会通知家人吗?强奸罪法院判刑后不会通知家人,法院没有义务通知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


·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有的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本身是想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日后感情更淡了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那么此时夫妻分居想要离婚的,该如何怎么分居的事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想要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事实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


·单亲妈妈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老公转移财产现在离婚怎么办 发现老公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会裁定是否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一旦法院做出裁定就会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至于你老公已经转移的那部...


·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
      双方都有精神病的怎么离婚?直接向法院进行提出离婚或者自行办理婚姻登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百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


·女方离婚会得到什么补偿
      女方离婚会得到什么补偿补偿是没有的。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是可以均分的,但这不属于补偿,而是自己应得的一部分。但如果一方有过错或完全过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少分给财产以示惩戒。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


·同样的离婚协议能使用几次
      同样的离婚协议能使用几次 没有次数限制,协议离婚不成,就得起诉离婚。 对已经分配的财产要求再次分配的话,您能够在2年内申请再次分配。要是由无分配的财产的话,能够任意要求分配。但是只能是诉讼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无其他的办法。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应具备那些条件财产如何分割?(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关系,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