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许可有哪些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商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日常接触的物品也贴有商标。一家企业的商标如果设计得好的话,就很容易让客户一眼记住它。商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商标,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保护机制,比如对商标许可使用就有很严格的规定。那么,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请看下文。
一、商标许可的使用方式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具体而言,目前的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方式:(一)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二)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三)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1、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2、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3、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4、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
三、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四、商标许可备案有必要做吗
答案是有必要。1、是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不必要花费那么多。2、合同终止时不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好处是合同经过备案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极个别的查处。另外,第三人(一般均为竞争对手)可能去工商部门投诉,称被许可人未经授权而是用许可人的商标,投诉被许可人侵犯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权,可能给被许可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4、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因此,经过了备案,可以减少各种因未备案而引发的各种问题的发生,不会影响商标被许可人对于该商标的正常使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5、商标许可,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说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也就是说他的商标主体没有发生改变。若要商标许可使用,双方必须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书,其中一方需要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给另一方,这样才能有权利使用他人的商品。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间,如果一方没有依照规定范围使用而发生纠纷,那么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去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
      什么情况下商标转让是无效商标转让无效通常会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及六个月宽展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商标局已注销的商标。3、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4、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5、未经有关部门...


·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许可合同无效后果?
      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许可合同无效后果?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对五...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 抢注商标告侵权是可以的。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在先”优先保护的原则,“使用在先”为例外,此例外只针对驰名商标、和他人抢注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但事实是抢注商标在道德上任何时间任何情况都是不对的,所以告对方侵权是合理的。 二、什么是抢注商标 商...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一、专利年费 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二、滞纳金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比较多的,保护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但是针对不同的作品来讲,著作权的归属不同。那么您知道音乐著作权归属该怎么来确定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音乐作品涉...


·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该怎么办
       一、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该怎么办 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二...


·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
      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 一、商标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无偿 商标是可以有偿和无偿转让的,无偿的就是赠予,不过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国家商标局是要收转让费的。因此,仅仅对商标转让协议来讲,要是当事人自己起草的话,那么肯定就是无效的,此时也可以具体约定商标转让是否有偿,但如果是委托律师代为起...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损失计算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